来源:请离婚律师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7 11:00:11浏览118次
1 .不超过1万元,每件支付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
3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按2%缴纳;
4 .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
5 .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支付0.9%;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支付0.8%;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7%缴纳;
9 .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二)非财产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
1.每宗离婚案件应支付50元至300元不等。财产分割涉及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得单独支付;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2.侵犯名称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的,每起案件赔偿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且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予单独支付;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按1%缴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3.其他非财产性案件应支付50元至100元。
(3)涉及知识产权的民事案件,如无争议金额或价格,每件支付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的金额或者价格应当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支付。
(4)每起劳动争议案件支付10元。
(五)行政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每件商标、专利和海事行政案件支付100元;
2.每件其他行政案件应支付50元。
(六)当事人对案件管辖提出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支付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三)、(六)项规定的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支付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律师服务费管理办法和标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受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时,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a)所花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困难;
(3)客户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5)律师的社会声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