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取保候审作者:昕怀学 时间:2021-10-05 07:46:30浏览144次
取保候审有什么基本条件和禁止性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10月26日施行)第六十七条**款
2、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2019年12月30日施行)第八十八条;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是患有疾病不能自理,怀孕或正在哺乳的妇女,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办结的除外。
【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3日施行)第七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