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取保候审作者:粟高义 时间:2021-10-05 22:25:34浏览122次
公安机关的逮捕请求没有获得批准时,只要拘留还没有超过期限,那么公安机关是完全有理由不放人的,但是对于那些已经退侦超过了两次的情形,此时公安机关就必须要放人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问: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不放人是一种合法行为吗?
周律:
原则上只要检察院不批捕,公安机关**长37天内会放人或者变更为监视居住、取保候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问、哪些情况检察院不予批捕呢?
周律:
对于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备下列情形的,一般不予批捕:
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3、过失犯罪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4、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
5、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以及居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6、犯罪嫌疑人系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宜羁押的。
7、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的;
8、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
9、其他无逮捕必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