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2:57:01浏览154次
贷款活动通常发生在银行,但在中国有许多私人贷款行为。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金融中介行为,而不是指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6条:“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借款人和贷款人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四倍的,高者无效;
(2)如果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00条的规定,同意提前从本金中扣除贷款利息,则本协议无效;
(三)当事人约定计算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四倍的,较高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贷款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二、民间借贷追缴财产的方式
民间借贷合同中适用的收回财产责任模式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一)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收取双方约定的利息。
(二)贷款合同约定贷款用于赌博、贩毒、走私等违法行为的,收取贷款本息。因为这种借贷行为的当事人主观上是恶意的,已经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他们从事的是非法行为,所以他们应该被没收。
根据以上介绍,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且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则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我相信,在阅读了上述介绍之后,每个人对如何处理私人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法律知识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