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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怎么处理,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提起诉讼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7-29 19:30:04浏览141次

民间借贷行为在现实生活中非常普遍,但在很多情况下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么在民间借贷纠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提起诉讼呢?接下来,我整理了相关的知识给你看,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如何对私人贷款纠纷提起诉讼

1.起诉前,应对纠纷进行法律分析,确定原告和被告

2.确定主管法院

3.准备起诉材料

4.考虑是否申请诉前保全

起诉前,应对争议进行法律分析,确定原告和被告

民间借贷纠纷是一种典型的合同纠纷,其基本法律关系是民间借贷担保,因此债权人在起诉前应理清相应的法律关系,判断相应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根据具体分析确定案件的原告和被告。在这个问题上,民间借贷的债权人一般是原告,这很容易确定,但很难确定是被告。在实践中,我们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配偶一方在婚姻关系期间向债权人借钱,如果贷款用于借款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生活,也可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债务。实际上,如果自然借款人向我们借钱,即使其中只有一个人在起诉时试图以共同被告的身份起诉他的配偶,也不要错过被告;

2.在保证的情况下,建议除起诉借款人外,还应将相应的保证人、抵押人和质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起诉,不应遗漏被告。(在实践中,原告也可以有选择,但是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所以本文就不讨论了。)

确定管辖法院

在原告和被告被确认后,他们应该向哪个法院起诉?这是一个关键问题,这个案件将在哪个法院审理。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从离开居住地到被起诉之时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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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4条规定,法人住所是指法人主要业务或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人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每个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根据民间借贷最新司法解释第18条,如果合同规定了履行地,则约定的履行地应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履行地,争议的标的为支付货币的,货币接受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其他标的物,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对于立即结算的合同,交易地是合同履行地。合同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借款人与贷款人未约定合同履行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的,不能认定为违约

此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与纠纷实际相关的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根据这一规定,私人借贷的债权人可以同意,在签订私人借贷合同时,对他们有利的法院将是双方纠纷的管辖法院。例如,双方同意“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履行本协议的人民法院管辖,即由XX市XX区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人起诉时,应注意地方法院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果贷款纠纷的数额过高,可能需要向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因此债权人应对此予以必要的关注。

综上所述,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院起诉。有时法院不是唯一的选择,债权人需要做出选择。如果私人借贷的债权人签署私人借贷合同,如果他们同意他们的法院是双方之间争端的管辖法院,将更有利于争端的解决。

准备起诉材料

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按照法律和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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