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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不还利息,借钱不还利息怎么算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4 08:40:03浏览57次

如今,除了银行贷款和各种机构贷款之外,亲戚朋友和伴侣之间也有很多借钱的案例。借钱时,有些人同意利息,有些人不同意。但是如果有人借钱却不还利息呢?法律中有相关规定吗?现在。com编辑了以下内容来回答您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何计算不付利息的借款

您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利息将根据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要求。如果你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支持的。

贷款逾期时如何计算本金以外的利息?这个问题看似简单,但实际上更复杂。对于海淀法院最近审理和执行的此类案件,法官认为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计息方式。你欠的钱越久,你可能要付的利息就越多。一些债务人认为他们可以拖拖拉拉,但他们没有就利息达成一致。结果,他们去法院后证明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被执行人最终愿意偿还本金和利息,直到法院执行,但此时他被告知必须支付双倍利息,并后悔为时已晚。

情况1

虽然贷款没有规定利息,但到期时不必支付利息

建议: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

住在北京的张(音译)向邻居魏(音译)借了20万元钱,因为他买了一套房子,还写了一张借条,但他们没有就利息达成一致。贷款到期后,张未能偿还欠款,魏向海淀法院起诉其邻居,要求其偿还欠款,并按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经审理,法院认为,张与魏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是依法成立的,张应当偿还借款。由于双方未就借方票据的利息达成一致意见,故认为借款期间无利息,魏不能主张;贷款到期后,张逾期未还,应依法按年息6%支付利息。因此,法院最终裁定张偿还贷款人民币20万元,并按年利率6%计算,自还款到期日次日起至还款日止支付利息。

法官解释了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规定借款期利率和逾期利率均未约定。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在资金占用期内按年利率6%支付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某法院孟法官认为,该条明确规定借款人逾期后应支付6%的年利率利息,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考虑: 第一,双方同意借款期间无利息,属于意思自治范畴,贷款人自愿放弃本可要求的利息,法律应予以尊重。 第二,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应该归还而不归还。如果借款人违约,应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利息的性质与违约金相同,以迫使借款人尽快履行贷款义务,否则会有更多的损失。 第三,利息金额确定为6%,基本上是指银行贷款的一年期利率,范围比较合适。双方都处于借贷关系中,因此参照银行的贷款标准来确定利息更为合适。

情况2

逾期利息和违约赔偿金可以一起索赔,但有一个上限

建议年息:加违约金的最高利率为24%

另一名借款人李最近因未能偿还贷款而被起诉。当时他向苗借了300万元,去公证处办理公证。双方同意贷款期限为一年,年利率为20%。逾期还款的,李还需支付违约金总额的10%。但贷款到期后,李未偿还贷款,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要求执行本金300万元,利息60万元,违约金30万元。

"利息和违约赔偿金是重复计算的,没有法律依据."庭审期间,李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第1款,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就逾期利率达成一致,则以本协议为准,但年利率不得超过24%。 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借款期利率约定但逾期利率不约定,贷款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借款期利率支付占用资金期利息的,法院应予支持。

“以上规定主要澄清三点: 第一,双方可以分别就逾期利息达成一致,如果达成一致,双方将达成一致; 第二,如双方未约定逾期利息,且贷款期间有利息约定,则按贷款期间的利息计算; 第三,无论是经双方同意,还是按贷款期间的利息计算,都不能超过24%的年利率。”据此,孟法官认为,本案双方未就逾期利息达成一致,应按贷款期间的利息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0条规定,贷款人与借款人已就逾期利率和违约金或其他费用达成一致,贷款人可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或两者兼得,但超过年利率24%的总金额将不予法院支持。

“近年来,此类协议频繁出现在贷款合同或经公证的债权文件中,即贷款到期后,双方除支付利息外,还约定支付违约金、手续费等。由于利息和违约赔偿金既是对不还款的惩罚,也是对不还款的补偿,因此它们被怀疑是重复的,似乎不应该一起索赔。但是,这种协议是双方意思自治的表现,是不被支持的,违反了民法意思自治原则。因此,这在实践中令人困惑。因此,上述条款做出了两种选择,既没有否定违约金和其他费用,也没有适当尊重双方的意思,并设定了上限,以避免不公平现象。”孟雪峰法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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