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3 14:40:04浏览95次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一新的司法解释将于2015年9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年利率为24%,是受法律保护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如果约定利率超过36%,即超过基准贷款利率的6倍,则无效。
根据这种解释,如果双方同意的利息超过24%,但不超过36%,即在24%和36%之间,法律将这部分视为自然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护这一范围内的利益,人民法院将不予法律保护。但是,如果双方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了利率,借款人按合同约定偿还利息,该还款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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