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7 16:30:03浏览76次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点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债务人B没有书面证据来证明他的辩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第一款:“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提出相反的证据,但没有足够的证据否定对方当事人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情况,判断一方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证据的证明力,并以较强的证明力确认证据。”当然,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支付贷款的证据,但甲方有乙方所欠债务的证据,基于这一事实,乙方承担合同风险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在民间借贷中,有必要保留相应的证据,以便在法庭上获得有利地位。我相信,在阅读了上述介绍后,每个人都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知道如何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打官司。如果你对此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