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8 10:55:02浏览132次
鉴于不支付借款纠纷,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要提供起诉书、相关材料和证据,还要支付一定的诉讼费。根据不同案件的具体需要,当事人支付的起诉费用不同,但我国法律规定的标准是相同的。那么,长期借钱而不支付诉讼费要花多少钱呢?今天,com编辑了相关的法律知识“长期借款后诉讼费有多少未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借钱不支付起诉费标准
民事案件分为财产案件和非财产案件。
财产案件按索赔的金额或价格收取诉讼费。然而,借钱不还的案件通常作为财产案件处理。财产案件按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下列比例累计支付:
1 .不超过1万元,每付50元;
2 .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按2.5%缴纳;
3 . 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以下的,按2%缴纳;
4 . 20万元以上至50万元的,按1.5%缴纳;
5 .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的,按1%缴纳;
6 .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按0.9%缴纳;
7 .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按0.8%缴纳;
8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按0.7%缴纳;
9 . 100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的,按0.6%缴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0.5%支付。
第二,如果我借钱找不到债务人,我该怎么办
债务人拒绝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债权。然而,起诉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已经过诉讼时效的索赔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许多债务人以失踪的方式逃避诉讼限制,从而实现了逃避债务的非法目的。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利,对债务人的失踪有以下补救措施:
(a)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期限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由此可见,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延长,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不受保护。
(二)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债务人失踪超过两年,他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当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属于利害关系人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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