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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南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

来源:养老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5 11:24:02浏览62次

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消息,从本月6日起,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全面启动。

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对象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根据今年7月实施的《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年满60岁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无需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采用“不变不报”的参保缴费模式,即参保城乡居民不申请休保或变更的,新的一年按原参保状况和缴费档次续保缴费。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为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0日。

有两种支付方式:卡扣或者村付。城乡居民使用一卡通扣费,必须在扣费期间缴纳足够的钱,地税部门在年度缴费期间根据其选择的缴费档次直接扣费。扣款时间为2010年12月至2011年2月,每月6日至20日。村(居)民委员会代收代缴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应当代收所辖村(居)民委员会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于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2月20日,向地税部门(或通过地税网站)申报缴纳。

地方税务机关提醒:2011年1月至2月达到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必须尽早缴费,以免影响退休手续。逾期付款:2011年底前处理

参保居民在年度扣除期内未缴纳的,可在2011年12月31日前持身份证申请缴纳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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