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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办理,国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

来源:养老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29 09:18:02浏览128次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山西、上海、浙江、广东和重庆进行了试点,但试点工作进展缓慢。原因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不合理性有关。本文试图对此进行简要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存在的问题

1.新系统本身的可持续性受到质疑。试点方案规定,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运行困难重重,未来发展不确定。比如, (1)个人账户为空。我国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已达1.3万亿,实施难度相当大。从目前来看,应该说实施个人账户试点遇到了麻烦。试点已经进行了10年,但实际投入只有1300亿元。 (2)个人账户设置多,管理成本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个人账户,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有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分开管理人为增加了管理成本。 (3)扩面困难。截至2009年底,城镇从业人员31120万人,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17743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57%。1997年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至今已有13年,但职工参加养老保险的比例只有57%,可见制度拓展的难度。因此,有必要调整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乃至整个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思路。

2.该计划的起草仍然是基于制度分割的理念。例如,《试点方案》写道:“这些城市在开展试点项目之前,必须首先进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具体适用的机构,然后才能进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为什么不一次性不分单位性质建立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系统设计师可能会担心,一步一个脚印很难实现,需要在不同领域建立,最终系统会统一。这种担心看似合理,实则不然。制度的碎片化不仅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也造成了人才流动的困难和人们的不公平感。

3.试点方案阻力很大。现行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受到了很多人的批评。主要意见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低于政府退休人员。从试点来看,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思路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一致的。即使“老年人”仍按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支付基本养老金,未来养老金也需要参加国家统一的基本养老金调整,而不是执行事业单位增加退休工资的规定。普遍认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福利低于公务员的预期,成为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最大障碍。

4.保障程度低。 (1)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的,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低,个人账户保障时间短。以25岁工作,60岁退休为例,缴费年限为35年,基本养老金金额为[(退休时上年度平均工资历年平均缴费指数化系数)/2]*35%,基本养老金替代率仅为35%。但60岁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139个月,共计11.58年至71.5年,然而中国人平均寿命为72.8岁,仍缺乏足够的一年养老保障。此外,平均预期寿命正在增加。但1997年9月,人事部、劳动部发布了《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号文件,规定“工作人员退休后,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时,按照其个人账户计算的养老金,在财政预算安排协调的资金中支付,直至死亡。”。从而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 (2)对那些总共支付不满15年的人缺乏保护。《试点方案》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累计个人缴费年限不足1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的,不予发放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我,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试点方案》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不发给基本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我,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5.从企业年金的发展来看,职业年金制度的发展并不乐观。经过10多年的建设,企业年金覆盖的人口仍然很少,参保人口结构不合理。参加企业年金的人数从2000年的560万增加到2009年的1179万,10年间仅增长2.1倍。与基本养老保险相比,截至2009年,企业年金人数仅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5%。企业年金基金累计余额从2000年的192亿元增加到2009年的2533亿元,增长13倍,但2009年底企业年金基金累计余额仅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余额的1/5。在保障对象结构上,企业年金也有偏向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的不良倾向。如果这些问题是自愿参加职业年金引起的,那么在进行自愿参加职业年金时也会出现类似的问题。但如果在职业年金中采用强制参与,会导致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出现新的不平等,必然会加剧社会矛盾。而且有些机构缺乏收入来源,支付职业年金的资金也缺乏,所以职业年金必然会在各单位之间表现出很大的差异。

对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建议

1.从整个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背景下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来看,我们应该看到现有制度的弊端和改革趋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写道:“建立完善的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要与国家养老保险改革相结合,最终纳入统一的养老保险体系。

2.建立两级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养老金和养老基金,两者完全分离。基本养老金由政府负担,通过征收社会保障税筹集。基本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与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中的个人账户分设合并。国家为每个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建立一个永久性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一个统一的机构管理,称为养老基金。资金到位

吸收人事部、劳动部1997年9月发布的《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的规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社会保障号(国标GB1164397),为参加养老保险的每个人建立终身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每个人都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账户余额,但不能随意取出。个人账户是自己的私有财产,可以继承,但应转入继承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3.改革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进行,越简单越好,越容易过度越好。因此,需要简化制度安排,合并各种养老保险制度,让全体公民参加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两级养老保险制度是各种制度融合的渠道,有利于养老保险制度在短时间内快速扩张,建立全国范围的养老保障体系。目前,城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障完全由财政和单位承担。这类单位实行新的养老保险制度时,财政不增加负担,只要给每个职工建立个人账户即可。现有的城镇企业养老保险由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组成。社会统筹相当于现收现付制,个人账户相当于基金积累制,只要分开,就可以进入新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国家已经承担了基本养老金,只要条件成熟就可以建立个人账户。因此,新制度可以作为覆盖全民的全国统一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全国统一的系统方便了不同地区、不同单位之间的各种人员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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