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破产作者:亢梦凡 时间:2021-06-21 16:05:56浏览95次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经营,大多数公司会选择申请破产。这个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进行破产清算,否则可能会导致纠纷,那么公司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具有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1.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3.缴纳欠税。
4.清偿所有其他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面值分配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剩余财产不足以足额缴纳优先股资本的,按照第一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所谓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解散后,按照一定程序,对公司事务进行清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财产,使公司消失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和制度。除合并、分立外,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未经清算,公司不得注销登记。因此,清算是从解散到终止的必要程序。
公司清算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四)股东请求司法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解散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15日内,应当成立清算组。自清算之日(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
3.从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表格《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通过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发布清算公告。
5.在清算开始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完成三个月后,编制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准备清算分配计划。
9.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编制清算报告、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送股东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的实施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公关
如果公司不能继续经营,大多数公司会选择申请破产。这个时候,就要跟有关部门进行破产清算,否则可能会导致纠纷,那么公司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具有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
清算财产的分配顺序:
1.支付清算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即清算费用。
2.支付应付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3.缴纳欠税。
4.清偿所有其他无担保债务。
5.在投资者之间分配剩余财产。
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面值分配优先股股东;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剩余财产不足以足额缴纳优先股资本的,按照第一股东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所谓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解散后,按照一定程序,对公司事务进行清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分配财产,使公司消失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和制度。除合并、分立外,公司解散后应依法清算。未经清算,公司不得注销登记。因此,清算是从解散到终止的必要程序。
公司清算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的;
(四)股东请求司法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1.公司解散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议必须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后15日内,应当成立清算组。自清算之日(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和银行。
3.从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表格《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通过清算组备案。
4.在工商局批准的报刊上发布清算公告。
5.在清算开始日准备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6、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7.清算公告完成三个月后,编制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8.准备清算分配计划。
9.清算组应当在清算期间编制清算报告、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账簿,并报送股东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83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解散的,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的董事或者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介绍的关于“公司清算法律规定有哪些”的法律知识。需要注意的是,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的实施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和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如果你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公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