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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庭暴力,我想离婚。我可以要求家庭暴力离婚赔偿吗?

来源:家庭暴力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5 16:45:03浏览87次

定期回复:

你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提起离婚诉讼;

(2)法院决定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5.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其他情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辜一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1 .重婚;2、配偶一方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四)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的,另一方可要求分割婚后贷款偿还部分和相应的增加部分;婚姻期间的收入和房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分;但是,如果另一方有过错,它可以要求更多的共同财产。

(5)孩子的抚养权利建议通过男女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孩子的抚养权利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的。如果孩子更小(2岁以下),母亲抚养将对孩子的意见负责。法院在10岁时也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有探视权,需要支付抚养费用,一般限于其实际收入的20%-30%,可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他们的母亲住在一起。在下列任何情况下,母亲可以与父亲生活在一起:

(1)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的儿童不应与他们一起生活;

(2)在抚养条件下负有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与其生活在一起;

(3)出于其他原因,儿童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

2.对于两岁或两岁以上的孩子,父母双方都要求和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一)因其他原因已经绝育或者丧失生育能力的;

(2)随着儿童生存时间的延长,生活环境的变化明显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没有其他子女,且对方有其他子女的;

(四)子女的生活有利于子女的成长,而对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不能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适合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6)建议委托律师代表您。详情请致电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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