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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兄弟无权继承房屋

来源:继承顺序作者:阙雪瑶 时间:2021-07-12 07:57:24浏览78次

小英的丈夫去世了。因为丈夫的兄弟姐妹在外地工作,小英照顾公婆。后来公婆相继去世,小英和儿子住在公婆留下的房子里。小英丈夫的哥哥姐姐没有意见,但是丈夫的表哥认为作为哥哥,他也有继承权。小英是外国人,没有居住权。因此,她多次上门逼小英搬出去。请问小英有权利住这房子吗?

律师解答;

小英老公的表妹没有法律依据。公婆去世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他们留下的房子应该合法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继承人包括小英的丈夫和丈夫的姐姐。同时,小英实际上履行了赡养公婆的义务,也应该是第一继承人。

小英的丈夫已经去世了。根据“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后代将与代位继承直接相关。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其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规定小英的子女应代位继承父亲的权利。在法定第一继承人中,如果其哥哥姐姐对小英及其子女的入住没有异议且已经放弃,则小英及其子女对该房屋公婆的继承在法律上完全成立。

至于她丈夫的表妹,他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根本没有继承权。当然,他没有权利把小英母子赶走。

继承按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将由第一继承人继承,但不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其中,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养父母的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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