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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相关顺序?民法典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顺序

来源:继承顺序作者:房小翠 时间:2021-07-12 13:22:26浏览141次

继承权是自然人依法或者按照被继承人的遗嘱指定,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享有的民事权利。

继承开始后的继承顺序:

1.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赡养人签订的协议,其中遗赠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在生前按照约定转移给赡养人,赡养人承担赡养遗赠生活的义务)。

第二,遗嘱继承。在遗嘱继承中,根据遗嘱形式的不同,其效力也不同。遗嘱的主要形式有:公证遗嘱、书面遗嘱、记录遗嘱和口头遗嘱。多种遗嘱并存时,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公证遗嘱所表达的意思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份遗嘱表达的意思为准。

第三,在前两种情况不存在的情况下,依法继承,即法定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分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尽了赡养父母主要义务的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女婿)和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第一顺序所有继承人放弃或丧失继承权或不存在,且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地位平等的情况下,才能参加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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