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继承顺序作者:袁易巧 时间:2021-07-13 11:32:30浏览88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继承法》条第三款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树木、畜禽;
(四)公民的文物和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拥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七)法律规定的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商业公民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以财产为履行标的的证券、债权等。
2.如果遗产是家庭的共同财产,当遗产在分割,时,其他人的财产法应首先分开。除非另有约定,在分割遗产的情况下,商业夫妻在婚姻关系期间获得的共有财产的一半应分配给配偶一方,其余部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3.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纳税和清偿债务的限额。业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适用本限制。
4.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负责偿还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5.执行遗赠不得妨碍受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