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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来源:遗产分配作者:来修明 时间:2021-07-15 05:07:38浏览155次

遗嘱中,立遗嘱人将在自己死后按照自己的意愿分割遗产。而立遗嘱人去世时,一般都是按照遗嘱处理。那么遗嘱继承应该如何继承呢?让我们来看看五六懂法网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的相关内容

一、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并确认遗嘱合法有效的,应当按照遗嘱中的规定继承。

但是,如果出现下列情况,遗产的相关部分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遗嘱无效。当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遗嘱有效,即使遗嘱人事后不久即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影响遗嘱的效力。相反,遗嘱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即使事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发生法律效力。

(二)以胁迫、欺骗手段违背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订立的遗嘱无效。

(3)遗嘱人处分自己无权处分的财产的,无权处分的部分无效。遗嘱人对财产的处置必须以其对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为基础。如果他没有处分财产的权利,他的处分必然会侵害他人的利益,导致处分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

(五)遗嘱的涂改部分无效。

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应当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证明自己的主张或者反驳自己的主张。否则,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在继承案件中,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是:

1、提供公安机关或单位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的住所、居所、死亡情况及主要遗产的详细地址。

3.被继承人遗产的种类、数量、数额,以及遗产的所有人、使用人、受益人、保管人的证明材料,如遗产名录、产权证、发票、证人证言等。

4.如果遗产属于家庭共同财产或其他形式的共同财产(如合伙财产等)。),应提供其他共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和地址;共有财产继承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合伙协议等。合伙企业是否清算或经营,审计证明等。

5、被继承人生前的婚姻状况,生育、抚养子女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法定血亲或者与其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的证明材料,对被继承人负有义务的证明材料。

6.被继承人的妻子怀孕的,应当提供怀孕的证明。

7.被继承人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应当提供第二顺序继承人的人数及其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材料。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应当提供被继承人子女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

8、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继承遗产的,应提供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明。

9.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提供遗嘱原件。公证遗嘱的提供、自拟遗嘱的提供、自拟遗嘱原件以及能够证明其为自拟的证明材料。遗嘱、录音录像和紧急情况下制作的口头遗嘱,应当提供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见证人的原件、录音录像和证明材料。

10、提供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是否有民事行为能力,有无胁迫、欺骗的证明材料。

11.被继承人生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供遗赠扶养协议,并履行扶养被继承人的义务。

12.被继承人生前有债权债务的,应当提供详细的数额和借款凭证;提供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址等证明材料。

13.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权的,应当提供放弃人的书面证明。

三、遗产继承纠纷处理原则

(一)保护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根据《宪法》中“依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我国继承法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的主体、客体和内容,起到了确认权利的作用;另一方面规定了继承权受到侵害时的法律保护措施,起到了保护权利的作用,充分体现了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

(3)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被继承人未订立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其继承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其中,对被继承人负有较多义务的人应获得较多的遗产。丧偶儿媳履行了赡养夫妻的主要义务,可以成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第一顺序继承权;在分配遗产时,已经对被继承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获得更多的积分;有扶养能力并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如果不履行扶养义务,不应分割或分割;继承人以外的人多赡养被继承人的,可以获得适当的遗产;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不享有遗赠权。上述继承法的规定都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4)养老育幼、保护弱者的原则。我国继承法规定,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在分割遗产中,要注意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照顾生活有特殊困难或缺乏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多分享遗产;在遗嘱继承中,即使遗嘱人不保留胎儿或缺乏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也应给予遗产分配。这不仅体现了社会主义法律对弱者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和谐稳定。

(五)互谅互让、协商一致、充分发挥遗产效用的原则。《继承法》第15条对此做出了规定。这一原则要求继承人本着互谅互让、和谐统一的精神,通过协商处理遗产问题,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为了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又不损害遗产的效力,分割公平合理地处理遗产,做到物尽其用,实现家庭和睦。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带来的关于有遗嘱的遗产应该怎么继承的内容。对于遗嘱遗产,继承主要是按照遗嘱所写的内容进行,如有多余的法定情形,则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如果您有任何相关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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