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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离婚档案”,丈夫再婚是重婚?

来源:复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4-03 13:24:02浏览89次

有“离婚档案”,老公再婚就是重婚?郑州人严旭(化名)万万没想到,她1992年结婚的丈夫李伟(化名)竟然在2005年4月再婚并有了孩子。虽然她办理了假离婚手续,但她没有这样做。现在她在档案里有他们的“合法”离婚文件。同时区民政局也表示无权撤销离婚档案。是丈夫重婚还是法律盲点?昨天,严旭满怀无奈和疑惑来到本报。

我丈夫再婚一年了

“我和李伟于1992年8月13日结婚。婚后我们夫妻很好。”严旭激动地说。

"然而,到了2004年下半年,他开始早出晚归."严旭感觉到了什么,然后抓住了李薇的“电流”两下。

随后,两人陷入了冷战。今年6月,严旭从一个朋友那里得到了一个令她惊讶的消息。李伟再婚一年,有了几个月的孩子。

没有离婚,离婚手续,但是备案

严旭此时想到,1998年9月18日,李伟为了逃避债务纠纷,向严旭提出离婚。"此时,李伟已因经济诉讼被法院拘留."严旭说。

幸运的是,严旭和李薇的一个朋友来到金水区民政局,试图假借李薇的名义办理离婚手续。结果民政局工作人员发现没有办完离婚手续。

然而,当严旭得知丈夫再婚时,她甚至通过档案局的查询找到了他们离婚的登记证明!

“我们没有离婚,但是档案里有离婚手续,我们俩的婚姻状况还是已婚。”严旭说。

丈夫重婚还是法律盲点

严旭认为金水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违规,金水区民政局应自行纠正错误,取消离婚登记及相关档案。但金水区民政局认为,按照中国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是无法自行纠正的。

昨日下午,郑州市民政局民政厅厅长李祖民表示,这是事实,但我们认为,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的相关要求,除非当事人是被胁迫的,否则我们无权撤销该文件,严旭可以通过诉讼途径撤销相关文件。一旦法院裁定该档案无效,我们会做出相应配合,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

此时,严旭已经以重婚罪将李伟告到郑州市花园路派出所,但派出所面对档案中的“离婚档案”也制造了困难。一名警察告诉记者:“他有离婚证。我们不擅长抓人。我们要等到文件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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