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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可以有自己的隐私吗,上海离婚登记今后“秘密”进行保护夫妻隐私

来源:结婚登记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6 09:20:03浏览1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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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了解到,民政局出台了《上海市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评审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婚姻登记机关的办公场所、婚姻登记员的服务标准、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等提出了相应的标准。值得一提的是,《标准》还提到“离婚登记室要私密”。

对此,上海市婚姻登记管理办公室主任周继祥表示,制定评估标准是为了让婚姻登记办公室的服务更加人性化。“离婚登记室的私密性是为了给前来办理的夫妻提供单独的空间。与婚房、档案室、认证大厅、休息(等候)室分开,保护他们的隐私。更重要的是,它允许婚姻登记处为前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妇提供一对一的服务。”

周继祥补充说:“这些服务包括与他们沟通,并充分解释离婚登记通知的内容,以帮助双方理解法律规定,避免矛盾和纠纷。”。"特别是对于一些冲动的离婚夫妇来说,这样的人性化服务是非常必要的."

周继祥表示,上海20个区县的婚姻登记处基本达到了这些硬件标准,如婚姻登记处的总办公面积应达到200多平方米,在显眼的地方进行宣传,离婚登记和婚姻(有偿)服务,婚姻登记员的培训也每年进行,包括法律法规、行为礼仪和婚姻心理的培训。所有符合标准的婚姻登记处将于9月底被民政局命名为“上海市婚姻登记处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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