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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的陪产假多少天,军人陪产假没有休怎么办

来源:产假作者:功州 时间:2021-06-21 07:45:54浏览107次

国企陪产假多少天?

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权利受到侵害时,女职工可采取下列方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4。1产检假·怀孕第1—6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申请生育指标,以及生产培训等。·怀孕第6和第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归纳一下,这些假期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必须享受的假期,单位无权剥夺,另一类是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一、必须享受的假产假:90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二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保胎假:医生开证明,按病假待遇。相关假期的待遇规定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二、产前假,工资按照八成发三、产假领生育生活津贴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5。4。2产假·女员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5、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6、晚育产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三是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补充一点:产假90天是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的晚育假30天是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假日的[编辑本段]新劳动法规定的产假相关条款5。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六条)注:产假90天是按自然天数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授乳时间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在其婴儿一周岁内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包括人工喂养)。每次单胎纯授乳时间为三十分钟,亦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

二、如工作许可,单位同意,可以请的假产前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哺乳假: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谓哺乳假六个半月。

·产假需提供的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产妇在子女出生后4个月内办理独生子女证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35天产假。)。

(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产前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每天工间休息一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授乳时间:婴儿一周岁内每天两次授乳时间,每次30分钟,也可合并使用。

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从分娩前半个月至产后两个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长至四个月,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女职工产假分别按下列情况执行(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四条)(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陪产假一般是多少天呢?

当然,还存在有的地方有陪产假,有的地方没有陪产假的情况。男方是否有陪产假,各地规定不同,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而且各地规定的陪产假时间也不同,有7天的也有10天、15天的。

5)、广东省:男方看护假10天,《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粤劳薪[1997]115号第六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产假98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实行晚婚的,奖励婚假十五天;实行晚育的,奖励产假四十五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奖励婚、产假期间,享受正常婚、产假待遇。4)、重庆:护理假7个工作日,《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晚育者产假期间,男方所在单位应给护理假七个工作日,护理假视为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

3)、河北:晚婚晚育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应当获得奖励。按法定结婚年龄推迟三年以上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第一次生育的为晚育。

在现行的《劳动法》中,只有女职工生育可以休产假的规定,并没有男职工休陪产假的明确规定。

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2)、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包括生育双胞胎和多胞胎)的初产妇,可延长产假30天,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男士带薪休陪产假目前在法律上还是空白,主要还是参照各地的《人口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但不排除有的单位根据的是《劳动法》不予以男士陪产假,一般情况下,正常的是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奖励7天,共10天。

陪产假国家规定:相关劳动法规并未对陪产假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如果属于特殊情况,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也可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

陪产假国家规定:相关劳动法规并未对陪产假作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地方、各企业的实际操作。如果属于特殊情况,可向单位申请困难补助或照顾。也可咨询所在省、当地的劳动部门。1)、上海陪产假规定:陪产假是晚育护理假,按照上海市的有关规定陪产假实际上叫做晚育护理假。法律依据是《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婚假期间享受婚假同等待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注意,只限晚育,不是晚育的就没有这个假期。2)、深圳市劳动法关于男士陪产假的规定:女职工满23周岁依法登记结婚...

陪产假,又名陪护假,即依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女方在享受产假期间,男方享受的有一定时间看护、照料对方的权利。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陪产假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要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实际规定,基本都见于各地的计划生育条例中,法律地位也不高。

陪产假有多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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