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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的可行性分析,离婚冷静期弊大于利

来源:离婚协议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0 14:09:02浏览57次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方式。双方就子女抚养和财产达成协议,分割,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并持此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协议离婚还是有以下优点的。

1.节省时间。诉讼离婚需要一段时间,即使是简单的程序。一审可能决定不离婚。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就要起诉两次,期限是六个月。二审结束后,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做出判决。协议离婚更快,只要男女双方达成协议,婚姻关系很快就可以解除。新的婚姻登记发放后,即可当场办理离婚手续。

2.省钱。协议离婚可以节省诉讼费用。有时还包括律师费、房产评估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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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事。婚姻应该在法庭上解决。需提供结婚证、房产证等证据和证明。法庭辩论阶段,双方都要辩论。据理力争,不厌其烦。花费大量精力和金钱。协议离婚会节省这些精力和财力。

由于协议离婚的优点,人们会更喜欢协议离婚,但它也有一些大多数人不知道的缺点。往往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离婚协议签订后,如果对方不履行造成纠纷,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的自然含义不是有效的法律文件。因此,离婚协议的效力不产生法律限制。也就是说,当一方不履行时,如果要解决纠纷,只能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法院制作或判决确定的调解书的,

2.离婚后,当事人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财产归属方案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的,必须依法缴纳交易所要求的费用。诉讼离婚就不一样了,因为当事人可以依靠法院写的调解书或者生效判决,没有交易成本。从而节省了一大笔开支。

现实生活中,有些当事人因离婚原因不同而心有灵犀,导致协议离婚的陷阱很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

1.有外遇的一方通常希望尽快摆脱原有的婚姻关系,缔结新的婚姻关系,但另一方可能会利用这种心,迫使有外遇的一方在拥有分割,房产时做出一些让步,事后做出让步的一方事后后悔,但事后无法补救。

2.有的时候,有外遇的一方想解除婚姻关系,但又不想直接说出来,而是在精神上折磨对方,利用对第三者的感情,在言语上刺激对方,让对方无法忍受,让对方想摆脱精神上的折磨。只想摆脱痛苦的婚姻。当你在分割拥有房产时,做出让步甚至放弃。事后后悔是没有用的。

3.一些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宁愿放弃财产权,以尽快摆脱身心折磨。事后,后悔。

所以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有利弊。选择哪一个要根据每个人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不要省钱省事。是最好的,只适合你,是最理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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