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离婚财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3-26 19:00:39浏览122次
如何分割离婚财产
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
第四十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离婚期间,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
婚前获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婚后获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应在离婚时平分财产。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分割财产作为补偿。然而,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法院也不会支持精神损害赔偿或青少年损害赔偿的离婚索赔。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有:
(a)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丈夫和妻子有平等的权利处置共同拥有的财产。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和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其他费用;
(3)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属于一方的其他财产。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自己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归自己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该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双方关于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的协议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如果丈夫和妻子同意拥有婚姻期间获得的财产,如果第三方知道该协议,丈夫或妻子拥有的财产将用于清偿丈夫或妻子的债务。
总而言之,离婚时的财产是平均分配的。如果没有人提出离婚,财产的分配就会不同。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应事先讨论。关于财产分配、子女监护权和许多其他问题的争议应该仔细讨论。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