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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行侵占他人财产可以报警吗怎么处理

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古妙之 时间:2022-09-24 11:25:02浏览101次

如果自己的财产被别人强行侵占,自己要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自己可以找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那不是可以采取报警的方法吗? 以下五六懂法网编辑整理了相关内容,以便大家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知识。 希望能帮上忙。强行侵占他人财产可以报警吗

如果自己的财产被他人侵占,只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但所属自诉案件公安局不能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非法占有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占有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归还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年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当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寄存于自己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非法据为己有。

犯罪的对象仅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别人忘记的东西。 遗失物不等于失物,也不同于遗失物。 三是别人的埋藏物。

侵占罪是我国刑法史上一直没有明确的定义,在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中也没有使用“侵占”一词。 因此,在确定侵占罪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侵占”一词进行分析。 “侵占”是侵占罪罪名中的关键词,因为它表达了侵占罪的主要内涵。

非法将他人遗忘物或者埋藏物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绝交付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现代汉语词典》“侵占”的解释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 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财产。” 这两者所指的侵占含义都是广义的,指侵犯财产,包括盗窃、诈骗、贪污、抢劫等各种财产犯罪,还包括侵犯财产的各种民事侵权行为、各种职务利用的行政渎职行为。

本罪在主观方面应当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寄存于自己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非法据为己有。 过失不构成本罪。 构成本罪还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只有在故意破坏托管他人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或者因托管等支出的费用导致返还延迟,或者因疏忽破坏或丢失等情况下,没有故意非法占有目的时,才能以本罪论处。

以上内容是相关回答。 如果自己的财产被别人侵占,只能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这是所属的自诉案件公安局不能参加。 自己也可以让有相关经验的人代替自己收集相关证据。 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络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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