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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老房子拆迁补偿政策,重庆旧房拆迁

来源:拆迁补偿标准作者:归元恺 时间:2023-04-13 09:45:03浏览79次

今天给各位分享重庆老房子拆迁补偿政策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庆旧房拆迁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五六懂法网(www.56df.com),现在开始吧!

本文目录一览: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在各个城市中都是很常见的,尤其向重庆这种近几年发展特别迅速的城市,城市规划刻不容缓,而拆迁是城市规划过程中的一项,对于被拆迁对象来说,肯定是要进行相关补偿的,那么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随小编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一、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房屋价值补偿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市场价格,可评估确定;搬迁费为20元/㎡,计算2次;临时安置费按25元/㎡计算,若逾期,12个月内每月增加50%,12-24个月部分每月增加75%、24个月以上部分每月增加100%。

二、房屋拆迁要注意什么

1、签字要谨慎

房屋被拆不是等着赔偿就行的,需要签订拆迁赔偿合同才行,这时候就要确保条款与政策、法律都不会出现差错才行,因为这个环节是很容易被钻空子的,若是出现先拆后补、程序不合规等就很被动了,而且想要拿到赔偿款也是遥遥无期了,甚至还会出现补偿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情况等等,都是不利的,而且维权困难。

2、消除信息偏差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们在遇到拆迁规划时一定要对拆迁项目进行摸底,只有消除信息偏差才能把握住节奏,不被蒙骗,除了要了解自己情况外,还需要还要了解对方反应。作为被征收人需要搞清楚拆迁施工工期、目前实际的拆迁进度、其他被拆迁户谈话情况、目前拆迁方给出来高的价格等等,当然项目立项、规划、资金等情况也需要注意的。

编辑小结:以上就是关于重庆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的介绍,希望小编分享的内容能给大家一些参考,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我们齐家网来咨询。

重庆市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三种方式。

(一)、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其计算方式如下:

1. 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

2. 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

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

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从化市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从化市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

(二)、产权调换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按照以下标准核定: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其中,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三)、农民自建

农民自建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建设。下面分两种情况讨论:

1、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宅基地

此时可以安排宅基地给被拆迁人自建住宅或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其形式如下:

(1). 如由被拆迁人自建,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对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给予补偿。

(2). 如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住宅,拆迁人按本规定第九条的有关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有农用地

这种情况下,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供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由拆迁人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七条 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第九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重庆拆迁补偿标准2021

2021重庆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土地补偿费不分地类、不分地区,按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计算,标准为每亩18000元。安置补助费按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个转非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38000元;

2、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附构着物补偿。 农村房屋补偿钢砼机构660元/平米,砖混机构600元/平米,砖木结构390-480元/平米,土墙结构330-360元/平米,简易结构100-120元每平米;

3、青苗和地上附构着物实行综合定额补偿,以批准征收土地总面积扣除农村宅基地和林地后的面积为准,每亩定额补偿22000元;

4、农村宅基地范围内的地上构附着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主城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重庆城市房子拆迁怎么赔付?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

重庆市产权交换式补偿:

一、重庆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重庆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

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8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重庆市拆迁货币补偿方式:

一、房屋价值补偿

补偿标准同产权交换一样,不过增加了一项:即计算补偿金时将公摊补助面积计算在内一同作价。

二、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

参照以上标准,仅支付12个月临时安置费,搬迁费与产权交换式搬迁费标准相同。

三、其他补偿项目

对货币补偿的被拆迁人,只要符合条件,也享受各种困难补助、拆迁奖励、停产停业损失,及房屋专修、家电移机补偿等。

重庆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补偿标准:(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关于重庆老房子拆迁补偿政策和重庆旧房拆迁的介绍到此,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帮助,请咨询本站律师一对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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