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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取保候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来源:取保候审作者:admin 时间:2020-06-30 14:50:03浏览123次

公安机关在所有地区都有警察局。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普遍成立,机构健全。建议在乡、镇、街道委员会下设帮教机构,以乡、镇、街道委员会主任为主要成员,有单位、学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友参加。建立这种由专职和兼职人员组成的帮教组织,不仅可以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还可以发挥社区的作用。援助和教育机构负责帮助和监督取保候审人员遵守取保候审条例,防止取保候审人员失控或逃跑。援助教育机构可以要求取保候审人员定期报告思想和行踪,及时掌握取保候审情况,并定期向公安机关报告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警察局负责指导其监督工作。

(四)明确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监督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实行监督。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诉讼制度。因此,法律应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申请进行监督。法律明确规定,检察院可以对公安拘留措施进行监督。由于取保候审也是一项强制措施,检察院监督取保候审并纠正可能的违法行为也是很自然的。人民检察院对取保候审的监督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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