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取保候审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5 16:05:01浏览122次
一、我国取保候审制度的现状
中国的取保候审制度是在1996年《刑事诉讼法》颁布时建立的。该法律规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实行取保候审:一是可以判处公共监视、刑事拘留或独立适用附加刑;二是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害。当时,这一制度反映了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进步,是保障刑事司法领域人权的重要措施。然而,从实施情况来看,该系统目前的应用率很低。根据**高检察院2001年公布的数据,保释率只有不到20%。在这些获准保释的嫌疑犯中,相当多的人已经被拘留了一段时间。[2]这一现状,暴露了取保候审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观念误区或制度设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总的来说,现行取保候审制度主要存在以下缺陷。
首先,关于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难以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