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取保候审作者:admin 时间:2020-07-06 11:50:03浏览94次
取保候审后犯罪嫌疑人逃跑的,变更强制措施,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
第六十九条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其居住的市、县;
(二)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在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报告;
(三)及时到达提审地点;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的证言;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下列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场所;
(二)不得会见或与特定人员交流;
(三)不得从事特定活动;
(四)向行政机关提交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和驾驶证件,以备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缴纳保证金的,应当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根据情节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推荐保证人、监视居住或者予以逮捕。
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逮捕的,可以先拘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取保候审期间逃跑能从重处罚吗
虽然被告在取保候审期间逃脱,但这不能成为加重处罚的理由。
对于逃跑的情节,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取保候审所采取的保证方式,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支付了押金,押金将被没收。如果有担保人,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究担保人的法律责任。
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了两种量刑理由,一种是合法的,另一种是自由裁量的。量刑也有三种类型:从轻、从轻和从重。有利于被告人的从轻判决和从轻判决可以作为两种量刑情节。法律和司法解释给予法官更大的自由来决定。但是,对于较重的情况,法律和司法解释受到严格限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如果司法机关能够决定对被告人从重处罚,那么法律和司法解释中关于应当从重处罚的规定将变得毫无意义。在特殊情况下,法律和司法解释会规定哪些应该给予更多的重视。
因此,更重的权重应该基于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而不是基于自由裁量权。
总之,在法律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加重处罚作为一种加重被告刑事责任的处罚是不能适用的。因此,尽管被保释的人在保释期间逃脱了,但他不能因此受到严厉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