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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间能判缓刑吗,妇女哺乳期能不能判缓刑

来源:缓刑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7 14:27:01浏览222次

缓刑是我国刑法通过宽严相济、惩罚与教育改革相结合的刑事政策确立的重要刑罚制度之一。许多人不知道缓刑的具体适用条件。妇女哺乳期能不能判缓刑怎么样?缓刑的适用条件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下面五六懂法网小编辑将回答您的疑问,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I .妇女女哺乳期能不能判缓刑

哺乳期可能不适用于缓刑。是否判处缓刑,要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程度来决定。一般来说,对于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不适用缓刑。对于犯罪时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法院应当适用缓刑,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试用期应适用于孕妇和试验时年龄超过75岁的人。然而,母乳喂养不是缓刑的必要条件,母乳喂养也可能被判处缓刑甚至死刑。然而,哺乳妇女可以暂时出狱执行死刑,接受社区矫正,在社会上服刑,并在哺乳结束后被送回监狱执行死刑。

二。缓刑的适用条件

1、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

(一)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

(2)罪犯确有悔改表现,缓刑的适用不会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没有拘留也不会再危害社会。以上两者之一是不可或缺的。

(3)《刑法》规定,缓刑不能适用于累犯,无论其刑期有多长。

2.缓刑的测试周期:

《刑法》第73条规定,暂缓刑事拘留的缓刑考验期不得少于原刑期,但不得超过一年,但不得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不得超过五年,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认之日起计算。被缓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然执行。

3.调查缓刑名罪犯并撤销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检查,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应当予以配合。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决不予执行,并予以公告。

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又犯了新的罪,或者在宣告判决前发现还有其他尚未判决的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应当判决,并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确定执行的刑罚。

犯罪分子缓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

Iii .判缓刑要交多少罚金

一句缓刑不需要罚款:

1.罚款与缓刑无关。罚款是指强迫违法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罚款的处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其基础是剥夺犯罪人的金钱,这是罚金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显著区别。

2.根据中国刑法,罚金适用于以下四种方式:

(1)单一家庭类型。刑法规定的单一罚款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

(2)科目的选择。在罚金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刑与其他刑罚并列,可以选择性适用。

(3)共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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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罚款是附加适用的,则明确规定罚款必须在提存时一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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