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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缓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确定

来源:缓刑作者:admin 时间:2020-06-13 15:45:02浏览91次

法院管辖权的确定有利于更好地处理案件。缓刑是对罪犯的考验。也正是因为这一考验,许多人会在此期间积极表现,从而争取一个好机会,如减刑或不执行处罚。但是,如果在缓刑期间犯了新的罪行,这应该得到处理。管辖法院应该如何决定?接下来,让我们学习缓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确定

一、缓刑期间又犯新罪适用于逮捕程序吗?

批准逮捕和撤销缓刑是两个不同的程序,既不矛盾也不相互排斥。逮捕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为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限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可以由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也可以由人民检察院决定,也可以由人民法院在审判中决定适用。

撤销缓刑是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撤销缓刑决定,将罪犯投入监狱执行刑罚的判决。

二、缓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确定

1.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犯罪地”包括犯罪准备地、犯罪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赃物销售地。在几个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犯罪的,这些人民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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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刑事案件原则上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的理论依据在于: (一)犯罪地是犯罪证据集中的地方,便于犯罪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及时、全面地收集证据。 查明案件事实,也便于犯罪地人民法院审理和核实证据(二)犯罪地人民**关心当地案件的审理。 刑事案件由犯罪发生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方便了当地人民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了审判活动,发挥了人民法院审判的教育作用。(三)犯罪发生地人民法院能够帮助人民法院全面掌握犯罪情况,研究总结犯罪特点、规律和趋势,提出预防建议和措施,做好综合治理,预防和减少犯罪。

2.根据案件情况和被告的情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为适当的,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包括被告的住所和居所。在司法实践中,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审理的较为合适的刑事案件一般包括:被告人犯罪地点不一,犯罪界限不清,住所地人民对案件了解较多,有较多安全、方便的案件供被告人押解;被告在其居住地有很大的公愤,当地人民强烈要求在其居住地进行审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缓刑或者管制,但应当在被告人居住地等地监督、检查和改造。

三、缓刑考验期内又犯新罪应当如何处罚

1.根据本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公安机关进行检查,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应当予以配合。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情形的,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决不再执行,并予以公告。

2.根据本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

如果有利于案件的审理,如何更好地了解案件的情况,确定一个管辖法院有利于更好地审理案件,那么有可能在缓刑期间犯下的新的罪行是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罪犯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者犯罪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等等。通过阅读,我相信每个人对缓刑期间犯新罪管辖法院确定都有自己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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