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赌博罪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0 07:39:02浏览109次
当今社会是一个娱乐至死的社会,赌博也被视为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娱乐形式。如果我们不注意娱乐,我们中的许多人可能会变成罪犯。所以,要想知道自己有没有涉及赌博的范畴,就必须清楚了解赌博罪的相关规定。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接着是五六懂法网小系列回答你的问题。
一、新刑法赌博罪量刑标准
构成赌博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法律规定:
1、 《最高院、最高检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抽头利润达到5000元以上的;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博资金数额达到5万元以上的;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博参与者总数达到20人以上的;
(四)组织10名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并向其收取回扣、介绍费。
2、《刑法》第302条【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牟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关于网上开设赌场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
使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终端等。传播赌博视频和资料,组织赌博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开设赌场”行为:
(一)设立赌博场所和接受投注;
(二)建立赌博场所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的;
(三)代理赌博场所,接受投注;
(4)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抽头利润金额达到3万元以上;
(二)赌博资金数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
(三)赌博参与者总数达到120人以上;
(四)赌博场所设立后,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五)参与赌博网站利润分享,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六)为赌博场所招募下属代理人,接受下属代理人的投注;
(七)吸引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赌博;
(八)其他严重情节。
三、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场所而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协助的,是开设赌场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1)为赌博网站提供上网、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信传输渠道、广告、会员开发、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2万元以上;
(二)为赌博场所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在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站、赔率等信息相关的广告或者在赌博网站投放100个以上广告的。
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前款规定标准5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行为人“知道”,除非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
(一)收到主管行政机关的书面通知后,上述行为仍在进行;
(2)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信等服务
已经开设赌场的犯罪嫌疑人尚未到庭,但不影响已经到庭的共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的,可以依法对已经到庭的人定罪处罚。
通过以上介绍,我们要注意划清界限,避免把日常娱乐赌博变成犯罪,避免无意的坐牢。你可以了解更多关于赌博罪量刑标准的新规定,帮助你自己或你的朋友,并帮助创造一个安全和愉快的娱乐环境。
负责编辑:小白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