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民间借贷利息一般多少,民间借贷利率约定不明借款人应否支付利息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6 12:58:14浏览72次

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发布《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份《意见》可以说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过程中最直接的指导性文件,明确承认民间借贷的存在和发展,并持积极的支持态度。从《意见》的全部内容来看,虽然有些条款也可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但所有的条款都充满了致力于民间借贷的精神。《意见》认为,第一,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始终是公民,而民间借贷离不开公民; 第二,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贷款纠纷应作为贷款案件处理。后来,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作出了相关批复,即《关于符合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效力问题的答复》,针对实践中公民与企业之间借款行为的效力混乱问题。答复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属于私人借贷。只要双方的意图是真实的,它们就可以被识别,从而进一步澄清公民和企业之间借贷行为的含义。根据答复,私人借贷可以理解为公民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狭义的民间借贷是指公民根据协议借入资金或其他证券的民事法律行为。除上述之外,广义上的私人借贷还包括公民与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其他组织之间的货币或证券借贷。在现实生活中,它通常指狭义的私人贷款。

根据上述小系列汇编的相关案例,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按照相关规定,借款人和借款人都存在利率纠纷。如果协议不明确且无法证明,可以按照银行的类似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如有其他不清楚之处,请咨询的专业律师。他们会回答你的问题。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