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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院民间借贷审判报告(2008.1——2012.6)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07 20:50:02浏览73次

浙江省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审理报告(2008.1——2012.6)近年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间借贷案件占浙江省商业案件的近一半,无论是案件数量还是案件总量都远远高于传统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加工合同纠纷案件。2011年,省级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约占全国的15%。从2008年到2011年,全省受理的民间借贷案件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特别是在2008年,当金融危机爆发时,病例数急剧上升,与2007年相比增加了60.56%。尽管金融危机的阴霾逐渐消退,但2009年案件数量的增长放缓,2010年收到的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略有下降,但受理的案件总数仍然很高。2011年第三季度,受温州等地部分企业债务危机影响,民间借贷案件数量再次上升,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93067件,同比增长6.7%。今年上半年,全省法院受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8037件,涉案金额283.9亿元,分别增长26.98%和129.61%。温州、舟山和湖州增幅最大,分别为96.42%、87.37%和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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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金华外,其他地区民间借贷数量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金华的民间借贷利率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降幅为0.9%。从今年上半年民间借贷案件再次大幅反弹,达到2007年以来的最高点来看,预计今年收到的案件数量将继续上升。本案的基本特征如下:1 .面向企业的贷款和中小企业的深度参与。在传统的民间借贷案例中,贷款一般发生在亲友之间,大多用于日常消费,是一种“熟人之间的交易”,交易主体之间的信任关系实际上承担了担保的功能。随着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浙江民间借贷逐渐转变为陌生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和企业借贷的融资渠道。浙江大多数民营企业都是从自有资金和民间借贷资金起步的。根据对温州瓯海区105家中小企业的抽样调查,在初始资本来源中,90家企业通过民间借贷融资,占85.71%,其中32家初始风险资本完全通过民间借贷获得,占30.5%。与企业相关的私人贷款数量远远超过个人消费贷款。从借款人、贷款人到担保人,中小型企业在私人贷款关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许多企业将借入资金用于交易或商业活动。在一些地方,企业和个人还专门从事“以钱投机,赚取差价”的资本业务,借贷资金的特点是典型的资本化和商业化。2.高利率的现象很普遍,而且越来越隐蔽。近年来,地方法院普遍反映,高息贷款问题突出。由于融资困难,民间借贷市场利率不断上升。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宣布对温州民间借贷进行利率监控。2012年4月,温州民间借贷平均综合利率为21.58%。在我省一些民间融资活跃的地区,月利率一般在2点和3点以上,有的甚至在5点以上,即年利率超过60%。民间融资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正规融资的不足,但同时也使得中小企业和私人所有者不得不接受贷款人设定的高额利息。在实践中,为了避免“超过央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不受保护”的法律规定,贷款人往往采取提前扣息、实际执行利率高于约定利率的做法,使法院难以认定事实。3.新的壮举

在一些地方,还有一个专业的中介组织为借贷双方提供“桥梁”服务,这使得流动分散、信息不透明的私人借贷行为趋于组织化和公开化。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金融机构(如银行)的员工充当了私人借贷双方的“货币经纪人”,并利用管理漏洞操纵信贷资金流入私人借贷,以获得利差。投资公司、咨询公司、典当行、担保公司和其他中介机构也参与了私人借贷。还有一些非法或与黑人有关的中介机构以非法集资的形式获得私人资金,从事高利润贷款,或贷款支持贷款和寻求非法利益。4.涉及同一主体的一系列案件增多,“批准案件”现象严重。在一些民间借贷案例中,债权人或债务人相对集中,借贷双方主体的重复率很高。同一主体作为原告或被告的系列案件越来越多。在原告有多名被告的情况下,原告通常是专门从事资本业务的专业贷款人;在多个原告和一个被告的情况下,被告通常是借入大量外债的企业或企业主。在一些利益相关者的案件中,上下级家庭之间存在贷款-资金链关系,即在与被告直接有贷款关系的原告名下,有大量匿名贷款人实际上出资,这些匿名贷款人往往是缺乏投资渠道、盲目追求利润的普通人。此类病例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传导性强,且易于集中暴发。一旦贷款无法收回,人们多年的积蓄就无法收回,这很容易引发一系列的诉讼、信访、上访甚至群体性事件。5、与非法集资和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活动交织在一起。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市场的一种自发融资行为,属于制度外融资,缺乏有效监管。私人贷款人根据自己的利益做出营利选择。在高利息回报的诱惑下,他们容易出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高利润转贷等违法行为,从而扰乱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民事和刑事法律关系交织在一起,这使得处理私人贷款案件更加困难。民间借贷纠纷高发的原因如下:1 .宏观经济形势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偿付能力下降。浙江民间借贷主要是商业借贷,中小企业参与程度较高。一旦经济形势发生变化,造成企业经营困难和偿债能力下降,就很容易引发民间借贷纠纷。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加,民间借贷纠纷数量急剧上升。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刻影响正在深入发展,国际经济秩序仍处于动荡之中。今年以来,我省经济金融运行总体稳定。然而,由于复杂多变的外部经济环境等因素,一些企业经历了债务危机和经营困难,给区域经济和金融的稳定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全省民间借贷纠纷数量仍在上升。2.私人贷款的高融资成本加剧了债务结算的风险。由于货币政策紧缩和融资困难,浙江民间借贷普遍存在高利率现象。高利率导致大量的信用风险。一旦企业利润微薄或利息负担过高,借款人和贷款人都很容易发生纠纷。此外,贷款人经常使用各种方法来掩盖高利率的事实,这进一步加剧了纠纷的可能性。一旦企业不堪重负,资本链断裂,私人贷款甚至可能成为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3.私人借贷缺乏有效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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