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12 15:40:03浏览92次
有人认为“被抢”的财产是“为了保管”,这不符合客观事实,也太牵强。此外,发现侵占罪只对抢劫财物后的行为进行评价,这对于基于误解而抢劫他人财物的行为更为有害,但并不包括在评价范围之内。它的结论是片面的,所以第三种意见是不恰当的,尽管它在实务部门占据主流地位。
综上所述,对盗抢非债务人财产的相关内容进行补正。因此,本文认为该案应定性为抢劫罪。但原因与第一种观点不完全相同。 第一个定性意见是适当的,但其理由需要修改,以更加现实和令人信服。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的疑问,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