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我国关于借贷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来源:民间借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14 14:25:03浏览121次

7.贷款人不得将利息计入高额利润本金。如果在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如果利率超过第六条规定的限额,则超额利息不受保护。

8.如果借款人和贷款人对是否存在约定利率存在争议,且无法证明,则可参照银行的类似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如果借款人与贷款人就约定利率发生争议,且无法证明的,可参照本意见第六条计算利息。

9.对于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贷款,如果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或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收后仍未偿还,贷款人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支付利息。

10.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使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思而形成的贷款关系,视为无效。如果无效贷款关系是由债权人的行为造成的,只有本金会被返还;如果无效贷款关系是由债务人的行为造成的,除返还本金外,还应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11.如果贷款人知道借款人借了钱用于非法活动,贷贷关系将不受保护。根据《民法通则》第134条第3款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试行))第163条和第164条,可以对双方的非法借贷进行制裁。

12.如果公民之间因借入外币或台币而发生纠纷,贷款人要求以同一种货币还款,则可以允许。如果借款人没有相同的货币,可参照还款时当地外汇掉期价格以人民币偿还。贷款人要求支付利息的,可参照还款时中国银行的外币存款利率计息。

因借用外汇凭证发生的争议,参照上述原则处理。

13、在贷款关系中,只联系、介绍,不承担担保责任。对债务的履行有担保的,视为保证人并承担担保责任。

14.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借据为自己借款,借款人不承认且行为人不能证明的,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精华阅读:民间借贷案件,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私营部门借钱。事实上,私人贷款存在巨大风险。在私人借贷中,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利益?以下网站对民间借贷案件中的法律问题做了详细解释。欢迎你阅读,希望能给你带来更好的帮助!民间借贷案件中常见的法律问题一、普通民间借贷中书面文件名称的类型及问题虽然名称不是决定法律关系的决定性因素,但它无疑对法院的认定和判决有很大的影响。在我们的..点击阅读

15.合伙经营过程中,个人以合伙组织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合伙人应当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贷款用于合伙的,借款人应当偿还。

16.保证人的贷款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清偿或者不能清偿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借款期限届满后,债务人未能偿还欠款,且借款人与贷款人未征得保证人同意再次就还款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次无担保贷款纠纷中

18.债务人转让、变卖或者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是生产资料的,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应当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取适当的方法,尽量减少对生产和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9.对于债务人一次付清有困难的贷款案件,法院可以决定或调解分期付款。根据当事人的支付能力,确定每次支付的金额。

20.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以债务人的劳务或其他不违法、不损害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方式清偿债务的,应当予以许可,并记录执行和解协议。

21、债务人无钱支付其债务,要求以其他财产抵销债务,应征得遗嘱执行人的同意,应予允许。双方可以约定价格或要求有关部门合理定价,并根据判决金额将相应部分的财产交付给执行人。债务人无钱清偿债务,要求以债券、股票和其他有价证券抵偿债务的,应当允许其申请债务人同意;其他债权需要抵销债务的,经遗嘱执行人同意,应当通知债务人的债务人,并办理相应的债权转移手续。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