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高利贷作者:admin 时间:2020-09-07 09:00:06浏览109次
一、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国办发[2010]23号)
第二十六条【高利润贷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以营利为目的,以高利润借给他人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起诉讼:
(一)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贷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二、高利转贷罪的量刑标准
第一百七十五条以贷款牟利为目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