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省级著名商标认定原则

来源:商标使用作者:相正真 时间:2021-06-08 16:05:00浏览79次

众所周知,关于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我国各省市都在法律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办法。今天,五六懂法网网为您整理了《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著名商标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中国著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如省、市地区)的驰名商标。在我国省市级荣誉商标评审中经常使用,在地方法规中也经常出现。

(二)如何认定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和界定:

1.该商标已注册三年,自注册之日起已依法连续使用三年(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的商标已注册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在省内相关公众中知名度较高,享有较高声誉。近三年的广告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的地域范围,在省内各大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收入、市场份额等,在全省同行业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中处于领先地位。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主要在省内销售,其销售覆盖面应至少为九个所列国家;对于省外销售,至少要有五个省、市、自治区;出口导向,年出口额至少300万美元,商标注册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5.商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具有商标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严重违法经营活动。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好、信誉高、市场前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后,他人使用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名称的注册;已经注册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撤销该企业名称。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江苏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

江苏省著名商标仅限于注册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本办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

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

第五条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愿申请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

申请重新注册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和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七)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八)没有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如果你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咨询。

,

众所周知,关于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我国各省市都在法律范围内,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办法。今天,五六懂法网网为您整理了《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什么是著名商标

(一)什么是著名商标

中国著名商标是指在一定地理范围内(如省、市地区)的驰名商标。在我国省市级荣誉商标评审中经常使用,在地方法规中也经常出现。

(二)如何认定著名商标

著名商标的认定机构是省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衡量和界定:

1.该商标已注册三年,自注册之日起已依法连续使用三年(高新技术商品商标和民营企业使用的商标已注册一年),商标权属无争议。

2.该商标在省内相关公众中知名度较高,享有较高声誉。近三年的广告有一定的连续性和较广的地域范围,在省内各大媒体有一定的广告投入。

3.该商标所指商品或服务近三年的经济指标,包括年销售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税收收入、市场份额等,在全省同行业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中处于领先地位。

4.该商标所指商品的销售区域主要在省内销售,其销售覆盖面应至少为九个所列国家;对于省外销售,至少要有五个省、市、自治区;出口导向,年出口额至少300万美元,商标注册在2个以上国家或地区。

5.商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企业具有商标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其他严重违法经营活动。

6.该商标所指的商品或服务在省内同类商品或服务中质量好、信誉高、市场前景好。

自著名商标被认定后,他人使用与该著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可能引起公众误解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批准该企业名称的注册;已经注册的,著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工商机关撤销该企业名称。

第一条为了规范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保护江苏省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本省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江苏省著名商标,是指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经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本办法认定的注册商标。

江苏省著名商标仅限于注册商标和批准使用的商品。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

本办法关于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

第四条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和管理。

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认定或者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

第五条江苏省著名商标的认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商标注册人应当自愿申请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

申请重新注册

(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质量达到国际标准或者国内外先进标准,有明确的修理、更换和退货方式,消费者投诉率低;

(七)未发生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具有较强的商标自我保护意识和严格的商标使用管理制度;

(八)没有其他违反商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如果你还有疑问,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欢迎咨询。

,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