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商标使用作者:脱文敏 时间:2021-06-09 08:45:02浏览86次
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注册。商标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商标的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它用于以商业交易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业。
这是因为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由于商品竞争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交易中正当竞争,商标是重要的竞争手段,商品或服务通过商标进入市场竞争。
没有交易,没有竞争,没有商标;没有商标,竞争是不可能的。商标不能脱离市场竞争而独立存在,市场竞争也不能脱离商标,二者互为因果。市场竞争的目的是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
第二,商标不能独立于商品或服务而存在,应该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结合。
这是因为,一方面,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商品或服务可以用不同的商标来区分。消费者通过商标了解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是连接消费者和商品或服务的桥梁。没有商品或服务,商标就没有价值。
另一方面,商品或服务种类繁多,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不受任何国家的限制。因此,同一商标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也将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商标可以在没有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独立存在,可能会引起许多企业之间的商标纠纷,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比如在电视广告中,企业在宣传商标的同时,可以通过图片、文字、语言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标记,这是一种正确的方式。在一些企业形象广告中,只提到“”集团,没有提到商品或服务或注册商标。消费者无法知道他们销售什么商品或提供什么服务,他们会得到一个混乱的印象。在我国企业注册是按行政区划管理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个以上的“”组缩写,消费者无法区分这个广告是在哪个地区哪个组做的,也无法购买或寻求服务。
第三,商标的使用要明显,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在实际的市场销售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商标放在很小的位置,让消费者看不清楚,把商品或服务的别名和装潢放在显眼的位置,导致商标成为虚设。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区分不同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还有一种情况是把商标延伸到整个商品,作为商品的装饰(尤其是图形商标),这个要具体分析。
如果将一个图形商标扩大到用在罐头饮料包装的整个外壁上,消费者无法从任何方向看到商标的真实面目,只能看到商标的一面,无法识别,这种使用已经失去了商标的显著特征;另一方面,如果这是商标的使用,就会产生另一个结果:一个或几个企业只要使用几个或十几个图形,就可以基本垄断易拉罐的外部装饰,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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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规定了商标注册申请人和申请注册的商标都必须具备的条件,只有符合规定条件的才能注册。商标的使用条件是什么?下面,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参考。商标的使用应具备哪些条件
商标的使用应符合下列条件:
首先,它用于以商业交易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的行业。
这是因为商标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由于商品竞争的客观需要而产生的。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是商品或服务在市场交易中正当竞争,商标是重要的竞争手段,商品或服务通过商标进入市场竞争。
没有交易,没有竞争,没有商标;没有商标,竞争是不可能的。商标不能脱离市场竞争而独立存在,市场竞争也不能脱离商标,二者互为因果。市场竞争的目的是以各种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服务,从而增加商品或服务的市场份额。
第二,商标不能独立于商品或服务而存在,应该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相结合。
这是因为,一方面,区分不同来源的商品或服务是商标最基本的功能。商品或服务可以用不同的商标来区分。消费者通过商标了解不同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商标是连接消费者和商品或服务的桥梁。没有商品或服务,商标就没有价值。
另一方面,商品或服务种类繁多,不同的企业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的商标,不受任何国家的限制。因此,同一商标所表示的商品或服务也将是多种多样的。如果商标可以在没有商品或服务的情况下独立存在,可能会引起许多企业之间的商标纠纷,最终导致市场秩序混乱。
比如在电视广告中,企业在宣传商标的同时,可以通过图片、文字、语言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进行标记,这是一种正确的方式。在一些企业形象广告中,只提到“”集团,没有提到商品或服务或注册商标。消费者无法知道他们销售什么商品或提供什么服务,他们会得到一个混乱的印象。在我国企业注册是按行政区划管理的情况下,可能会有一个以上的“”组缩写,消费者无法区分这个广告是在哪个地区哪个组做的,也无法购买或寻求服务。
第三,商标的使用要明显,让消费者容易识别。
在实际的市场销售中,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把商标放在很小的位置,让消费者看不清楚,把商品或服务的别名和装潢放在显眼的位置,导致商标成为虚设。在这种情况下,商标实际上已经失去了区分不同商品来源的基本功能。还有一种情况是把商标延伸到整个商品,作为商品的装饰(尤其是图形商标),这个要具体分析。
如果将一个图形商标扩大到用在罐头饮料包装的整个外壁上,消费者无法从任何方向看到商标的真实面目,只能看到商标的一面,无法识别,这种使用已经失去了商标的显著特征;另一方面,如果这是商标的使用,就会产生另一个结果:一个或几个企业只要使用几个或十几个图形,就可以基本垄断易拉罐的外部装饰,这显然是不合理的,是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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