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产公证作者:admin 时间:2020-05-15 21:09:03浏览108次
财产继承、遗嘱和婚姻(婚前)财产协议.公证通过承认法律行为、法律意义事实和法律意义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可以有效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为规范公证服务市场管理和收费行为,省物价部门发布《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同时,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已重新制定。新收费标准将于11月25日起实施,有增有减。
公证服务费
?政府指导价的实施?
所谓公证服务费,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时,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根据《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公证服务收费受政府指导,由省物价局和省司法厅制定**高收费标准。具体标准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办理与公证服务相关的其他法律服务的费用由市场调节,由公证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根据服务内容
?有单独的计件计时收费吗?
方法明确,公证服务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收费金额和计时收费的比例收取。
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
与投标金额成比例的收费一般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公证服务;
计时收费一般适用于现场监督公证服务和证据保全公证服务,如招标投标、拍卖、授标、公司会议、抽签等。
五种情况
公证服务费可以减免。
省物价部门表示,在五种情况下,公证机构应根据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减免公证服务费。
(一)办理社会保险待遇或者**低生活保障待遇支付的公证事项;
(二)办理与领取养老金(或劳动报酬)、救济金、劳动保险基金等有关的公证事项。
(3)对于维护,抚养,支持协议证书;
(四)办理与公益活动有关的公证;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救助的。
此外,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但当事人确有困难的,公证机构可以酌情减免公证费。
因公证机构责任撤销公证
要求退款
《办法》规定,对已经受理的公证事项,因公证机构的责任无法出具或撤销公证书的,收取的公证服务费应当退还当事人。
但是,因公证机构和当事人的责任被撤销公证书的,应当按照责任大小退还部分费用;但是,如果因申请人提供的虚假证言或虚假证明而无法出具公证书,则预付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当事人自愿要求撤销公证的,公证机构可以按照规定收取手续费。没有审核的,每件收费10元;经审查的,按公证收费标准的50%收费。
辽宁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
(部分)?
婚姻(婚前)财产协议、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协议、共同财产协议和分割协议以及其他以财产分割为内容的协议的证明。每件收费600元。
遗嘱证明,每份收费800元(包括录音录像、起草遗嘱、刻录光盘、打印照片等)。)。
父母和子女的委托证明、声明、担保和索赔等单方面法律行为;
(1)涉及个人权益的每项收费300元。
(2)涉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