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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清算期间职工的费用,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

来源:公司破产作者:以宵雨 时间:2021-06-20 21:45:52浏览103次

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可以继续成长和发展,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克服困难,就会导致破产和清算。众所周知,企业破产清算,需要清偿债务和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保等。以及对员工的补偿。那么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

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后,先发员工工资。

即公司财产出售后,先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出售后的钱仍然无法支付员工的工资,将由政府财政收取。

薪酬计算:

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年六个月算一个月工资,不到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应当按比例分配。根据规定,如果公司破产,员工应获得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一年工作一个月的报酬(月平均工资),十年工作十个月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清算不足以支付职工薪酬的,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办理;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你可以要求法院在破产清算中优先考虑职工赔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直辖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具有共同利益的债务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二、公司清算一般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限公司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并可以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业务;

4.还清欠税;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和通知应当载明首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申请债权期限届满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未来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或者在清算组或者占无担保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请求时召开。

破产财产的确认:

破产财产是指用于清偿债务的所有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3.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债务数额已经作为抵押物担保的,超出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中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所有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破产债权的确认: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发生在破产人身上的、依法宣告和确认的、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当扣除到期日之前的利息;

3.对于破产宣告前设立的与财产担保有关的债权,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债权数额超过抵押物价格的,未支付部分视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视为破产债权。

破产费用的支付:

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出售和分配破产财产的费用,包括聘用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分配。

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于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

三、企业破产清算和自行清算有什么不同

1.导致清盘的原因不一样。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吊销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任意性。公司可以自行清算,或者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非常具有强制性。

3.清算组的组成不同。公司股东可以作为解散清算的清算人,由法院根据需要指定清算组成员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向您介绍的有关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的知识。由此可见,企业清算时,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年,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帮助您。

社会上的一些企业可以继续成长和发展,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法克服困难,就会导致破产和清算。众所周知,企业破产清算,需要清偿债务和债权,包括员工工资、社保等。以及对员工的补偿。那么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呢?下面五六懂法网的小系列会给你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

公司破产,进入破产清算后,先发员工工资。

即公司财产出售后,先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出售后的钱仍然无法支付员工的工资,将由政府财政收取。

薪酬计算:

一年发一个月工资,不到一年六个月算一个月工资,不到六个月算半个月工资。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应当按比例分配。根据规定,如果公司破产,员工应获得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一年工作一个月的报酬(月平均工资),十年工作十个月的报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发生的工资支付、经济补偿、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是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日期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公司破产清算不足以支付职工薪酬的,可以参照以下方式办理;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你可以要求法院在破产清算中优先考虑职工赔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四十六条还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直辖市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113条:“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具有共同利益的债务后,破产财产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欠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津贴和养老费用,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

二、公司清算一般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法规,有限公司具体清算程序如下:

成立清算组:

法院应当自宣告债务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由法院从公司主管部门、政府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并可以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3.处理公司与清算有关的未了业务;

4.还清欠税;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公告和通知应当载明首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

召开债权人会议。

所有债权人都是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应当在申请债权期限届满后15日内由人民法院召集。未来债权人会议应当在人民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或者在清算组或者占无担保债权总额四分之一以上的债权人请求时召开。

破产财产的确认:

破产财产是指用于清偿债务的所有财产,主要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破产程序结束前取得的财产;

3.破产企业应当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债务数额已经作为抵押物担保的,超出部分属于破产财产。破产企业中属于他人的财产,由财产所有人通过清算组取回。

破产债权的确认: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发生在破产人身上的、依法宣告和确认的、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开清偿的可执行的财产请求权。主要包括: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宣告破产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到期债权,但应当扣除到期日之前的利息;

3.对于破产宣告前设立的与财产担保有关的债权,债权人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债权数额超过抵押物价格的,未支付部分视为破产债权。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视为破产债权。

破产费用的支付:

破产费用是指破产财产在破产程序中为破产债权人的共同利益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

1、管理、出售和分配破产财产的费用,包括聘用人员的费用;

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破产费用应从破产财产中优先分配。

破产财产的清算顺序:

破产财产优先于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清偿要求的,应当按比例分配。

三、企业破产清算和自行清算有什么不同

1.导致清盘的原因不一样。公司解散和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吊销许可证或者责令关闭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公司资不抵债,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照《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具有任意性。公司可以自行清算,或者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债权人或者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破产清算要严格按照《公司法》的程序进行,非常具有强制性。

3.清算组的组成不同。公司股东可以作为解散清算的清算人,由法院根据需要指定清算组成员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边肖向您介绍的有关企业清算员工怎样补偿的知识。由此可见,企业清算时,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的,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支付一年,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会有专业律师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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