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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连带责任法律规定,合作社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来源:公司破产作者:业丹丹 时间:2021-06-22 20:46:01浏览84次

股东未按时履行公司清算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清算责任和清算赔偿责任。股东不仅享有权利,还需要依法履行义务。为了获得更多关于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的知识,五六懂法网边肖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

1.清算责任是指公司解散后,清算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清算的民事责任。公司解散后,依法组织清算人进行清算,是清算人的法定义务。清算人自愿履行清算义务,积极组织清算人进行清算活动的,不需要承担清算责任。但在未依法组织清算时,清算人承担的清算义务因其违反法定清算义务而转化为清算责任,即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法院强制清算人对公司进行清算。

2.清算责任,因清算人消极不作为而在法律上承担。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财产的毁损、灭失、减值,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下降,造成债权人债权实际损失,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是侵权行为,应当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承担自己的行为责任。即使有解散的理由,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清算结束前仍将继续存在。债权人通常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能直接要求公司股东为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然而,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制度并不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超过合理限度的,依法限制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法确立了我国公司法立法中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解散后,因清算人的行为导致公司清算程序无法启动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启动的,清算人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法律精神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二、清算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

1.公司债务一般没有顺序清偿,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2.督促债权人申报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能先行清偿债务;

3.在清偿公司全部债务之前,公司财产不得分配给公司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如何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的未了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然而,为了清算的目的,清算组已经

(三)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评估、保管、出售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诉讼费用;其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第三,缴纳所欠税款;最后,偿还其他公司的债务。

五六懂法网边肖温馨提醒:如果未能如期履行清算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上内容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律师。

股东未按时履行公司清算义务的,应当承担连带清算责任和清算赔偿责任。股东不仅享有权利,还需要依法履行义务。为了获得更多关于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的知识,五六懂法网边肖将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

1.清算责任是指公司解散后,清算人未按照法定程序和期限进行清算的民事责任。公司解散后,依法组织清算人进行清算,是清算人的法定义务。清算人自愿履行清算义务,积极组织清算人进行清算活动的,不需要承担清算责任。但在未依法组织清算时,清算人承担的清算义务因其违反法定清算义务而转化为清算责任,即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法院强制清算人对公司进行清算。

2.清算责任,因清算人消极不作为而在法律上承担。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清算义务,造成公司财产的毁损、灭失、减值,导致公司偿付能力下降,造成债权人债权实际损失,符合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的民事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因此,清算义务人不履行清算义务是侵权行为,应当对债权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连带责任。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应当独立承担自己的行为责任。即使有解散的理由,公司的独立人格在清算结束前仍将继续存在。债权人通常只能向公司主张债权,而不能直接要求公司股东为公司的行为承担责任。然而,作为现代公司制度的基石,有限责任制度并不是绝对的或无条件的。超过合理限度的,依法限制适用。《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该法确立了我国公司法立法中揭开公司面纱的原则,即公司人格否认制度。公司解散后,因清算人的行为导致公司清算程序无法启动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启动的,清算人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二十条的法律精神承担清偿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

二、清算公司债务的注意事项

1.公司债务一般没有顺序清偿,但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

2.督促债权人申报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能先行清偿债务;

3.在清偿公司全部债务之前,公司财产不得分配给公司股东。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由有限责任公司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由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持股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三、如何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的未了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然而,为了清算的目的,清算组已经

(三)清偿公司债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确认公司现有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足以清偿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顺序清偿债务。首先,应当支付公司的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评估、保管、出售和分配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和律师的费用、诉讼费用;其次,支付员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 第三,缴纳所欠税款;最后,偿还其他公司的债务。

五六懂法网边肖温馨提醒:如果未能如期履行清算义务,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以上内容是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的关于不进行清算的股东要承担怎样的连带责任的相关知识,希望对你的工作学习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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