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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误工费怎样进行计算

来源:交通事故赔偿范围作者:admin 时间:2021-04-14 08:30:07浏览120次

在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如下: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当车主自主驾驶,员工以雇佣行为驾驶时,车主不仅是行驶车辆的所有者,也是行驶利益的所有者。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如果车主既不能控制汽车的运行,也不能从汽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则不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证明书记载的责任主体是行为人,但行为人不一定是民事赔偿的责任主体。如果驾驶员的驾驶行为是职务行为,那么其用人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为人是职工的,不承担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可能要承担刑事和行政责任进行应对。

2、擅自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无证驾驶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雇佣关系的员工有非雇佣行为,私自开车,比如员工私自开雇主的车,公司员工私自开公司的车。原则上,车主仍承担赔偿责任。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与员工的聘用合同向员工索赔。另一种是没有雇佣关系的人擅自驾驶他人车辆的,驾驶员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管理上有缺陷,否则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3、出租、出借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主将车辆出租或出借给他人时,是基于利益和信任关系,允许他人独立控制车辆使用权。在这种情况下,车辆所有者、承租人和借款人是车辆运营的主人,也是运营利益的所有者。因此,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和借款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

4、车辆买卖未过户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不过户出售,与驾驶造成的损害不存在因果关系,属于违反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车辆已经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控制车辆运行,也不能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因此,原车主对机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不承担责任。”据此,在车辆未经转让而出售但实际交付后,登记车主因车辆交付而失去车辆运营的控制权和利益。因此,发生交通事故的,由实际控制车辆运行或者获得运行利益的买受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原登记车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明确规定:“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汽车,在买受人全额支付汽车价款之前,出卖人保留车辆所有权的,买受人以自己的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使用该汽车运输的,属于交通事故所致。他人财产灭失的,出卖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买方实际控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责任主体应该是买方,而不是保留所有权的卖方。

6、车辆送交修理或保管期间的责任主体

机动车送修,在车主意义上,车辆已经停止运行,由车主控制支配。修理厂根据合同获得了汽车的控制权。修理厂应当对试车或者使用车辆过程中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坏承担赔偿责任。同样,在委托保管的情况下,车主丧失对车辆运营的控制权,不产生运营效益,保管人成为运营主导。如果在交付保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明确规定:“被盗机动车用于造成事故,对受损害物质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实施中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车主是否管理不当,或者下次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车主都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盗窃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车辆作为质押标的质押后,车辆所有人丧失对车辆的占有和控制,不再是运营控制权和运营收益的所有人。这里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根据车辆使用情况确定责任主体。

8、车辆被质押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汽车运输公司和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将车辆发包给个人和企业,收取承包费。事实上,车主把对车辆的控制权交给了别人。他仍然是车辆的主人和跑步爱好者的主人。承包人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自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因此,如果在承包人实际控制的车辆上发生交通事故,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样,出租汽车车主和出租汽车公司签订合同,车主实际控制出租汽车运营,始终从出租汽车运营中获得利益,出租汽车公司收取合同费用。合同期内,发生出租汽车交通事故,由合同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9、车辆承包、发包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谓“挂靠”,是指车辆由个人出资购买,但为了符合当地对车辆管理的要求或运输运营的需要,将车辆挂靠给具有运输经营权的公司。出租车由出租车公司运营,公司的招标文件是付费的。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租车车主自带车辆,并拥有招标人打电话给出租车公司,出租车公司将收取严格的服务管理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承担赔偿责任,出租汽车公司在收取的管理费总额内承担连带责任。货运车辆也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10、挂靠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为交通肇事人提供担保的担保人。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保证人在保证事项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11、由于提供担保而形成的责任主体

12,其他情形形成的责任主体机动车驾驶人和驾驶机动车不属于同一单位,申报驾驶人和使用机动车的利润单位,利润单位先行垫付。

(1)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和受益人是共同被告,他们负责赔偿。

(2),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交通事故负责并对他人造成损害,监护人是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监护人已经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财产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以自己的财产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补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3)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时,不放弃继承继承人作为被告,只在继承财产数额内承担责任。继承人放弃或者丧失遗产,没有异常提供遗产的,继承人不能作为被告。

被告应对 (4)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负责。紧急避险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额,造成不当损害的,主动避险人为共同被告,车主或者驾驶人所在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 (5)的旅客按照规定购票或者免费,或者无票的旅客持优惠票或者是pe

(6),如果司机在驾驶客车时造成交通事故,客车应承担部分或全部责任。驾驶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不负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罚,有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7),当一名志愿帮助者在没有赔偿的情况下离开汽车从事帮助者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时,被帮助的工人应被列为被告,并给予受害者适当的赔偿。

(9)委托他人买车的,或者买受人买车后驾车的,由委托人承担赔偿责任。在客户维修保管期间或者在停车场停放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维修人员、保管员和停车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在车主自主驾驶、员工雇佣行为驾驶的情况下,车主不仅是车辆运营的主导车主,也是运营利益的拥有者。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承租人和借款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租人和贷款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车辆被盗后发生事故,车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还有其他不了解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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