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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交通事故顶包怎么处罚

来源:交通肇事作者:桓天骄 时间:2021-07-02 20:01:45浏览79次

【案例】2004年9月19日22时许,钱学庆驾驶一辆黑色风神蓝鸟大巴从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世纪城北门,撞倒一名从南向北骑自行车的韩国留学生,导致李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钱学庆驾车逃离现场,并与弟弟钱阳水合谋,让钱阳水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其顶罪,并多次配合钱阳水修理肇事车辆,销毁其驾驶事故证据。2004年12月20日晚,钱学庆被捕。钱阳水第二天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谎称自己开车出事,想为钱x卿洗脱罪名。在公安民警的盘问下,钱学庆和钱阳水都供认了钱学庆开车出事的事实。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钱学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导致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逸。已经构成交通事故的;被告人钱扬水知道被告人钱学庆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驾车逃逸,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钱学庆掩盖罪行,帮助钱学庆销毁犯罪证据。他的行为构成了窝藏罪。考虑到两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可以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钱学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钱阳水因容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均认罪并遵守法律,没有上诉。(当事人都是假名)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两项罪名:交通肇事罪和容留他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公安部1991年第113号通知关于交通事故等级的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二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十人以下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在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往往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比如本案的演员钱x卿,他知道没有驾照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但他还是走自己的路,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他的心态是疏忽大意,也就是轻信可以避免的心态。行为人只实施了违法行为,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伤员而改变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可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是事故车辆驾驶员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本案行为人钱x卿未履行义务而是驾车离去;不仅逃了,还修好了肇事车辆,销毁了行车事故证据;不仅销毁了证据,还指示其兄钱阳水承担事故责任。其行为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钱玄青的弟弟钱阳水帮他销毁证据,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这是明显的包庇行为,构成了窝赃罪。容留人罪是指制造虚假证明,以掩盖明知是犯罪分子的人的行为。它采取多种形式,比如提供虚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伪造、毁灭证据,甚至代替其承担罪责。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自己是犯罪分子,为其提供隐蔽场所和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冒名顶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向交通肇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帮助其逃逸并有包庇情节的,构成包庇犯罪。

【案例】2004年9月19日22时许,钱学庆驾驶一辆黑色风神蓝鸟大巴从西向东行驶至北京市海淀区远大路世纪城北门,撞倒一名从南向北骑自行车的韩国留学生,导致李因颅脑损伤当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钱学庆驾车逃离现场,并与弟弟钱阳水合谋,让钱阳水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其顶罪,并多次配合钱阳水修理肇事车辆,销毁其驾驶事故证据。2004年12月20日晚,钱学庆被捕。钱阳水第二天被公安机关逮捕后,谎称自己开车出事,想为钱x卿洗脱罪名。在公安民警的盘问下,钱学庆和钱阳水都供认了钱学庆开车出事的事实。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钱学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导致一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避法律追究驾车逃逸。已经构成交通事故的;被告人钱扬水知道被告人钱学庆发生交通事故,事发后驾车逃逸,并向公安机关提供虚假证明,为钱学庆掩盖罪行,帮助钱学庆销毁犯罪证据。他的行为构成了窝藏罪。考虑到两被告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良好,其家属可以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钱学庆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被告人钱阳水因容留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一审宣判后,两名被告均认罪并遵守法律,没有上诉。(当事人都是假名)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两项罪名:交通肇事罪和容留他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伤亡,或者给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犯交通肇事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公安部1991年第113号通知关于交通事故等级的规定,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一人、二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十人以下重伤,或者财产损失三万元以上六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在主观方面,交通肇事罪的行为人往往故意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比如本案的演员钱x卿,他知道没有驾照是不能上路行驶的,但他还是走自己的路,但是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他的心态是疏忽大意,也就是轻信可以避免的心态。行为人只实施了违法行为,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施下列行为:道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员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及时向值班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因抢救伤员而改变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可见,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报警是事故车辆驾驶员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本案行为人钱x卿未履行义务而是驾车离去;不仅逃了,还修好了肇事车辆,销毁了行车事故证据;不仅销毁了证据,还指示其兄钱阳水承担事故责任。其行为构成《刑法》第133条规定的加重情节:“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

钱玄青的弟弟钱阳水帮他销毁证据,谎称自己是肇事司机,这是明显的包庇行为,构成了窝赃罪。容留人罪是指制造虚假证明,以掩盖明知是犯罪分子的人的行为。它采取多种形式,比如提供虚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伪造、毁灭证据,甚至代替其承担罪责。我国《刑法》第310条规定:“明知自己是犯罪分子,为其提供隐蔽场所和财物,帮助其逃跑或者冒名顶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律师提示]

向交通肇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帮助其逃逸并有包庇情节的,构成包庇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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