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肇事作者:刘惜雪 时间:2021-07-04 09:21:49浏览100次
辩护状是用来对控诉的内容进行上诉和辩护,以证明被告无罪、有罪,或者提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然后,在各种各样的辩护词中,五六懂法网网总结了一些写辩护词的要点和例子给大家。防御
主审法官和法官:
山东顺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近亲属的委托,指定我为其辩护人参加诉讼。庭审前,辩护人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今天,他出庭,听取了法院的调查和证据以及质证,充分了解了案情。我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
现就此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第一,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被告主动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猥亵儿童罪隐瞒不报,事后难以取得相关证据。被告和受害者的叙述在案件的描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中,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主动、主动认罪,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可见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后悔犯罪,悔过态度明显。
被告一直承认犯罪行为确实愚蠢,头脑发热,要求政府宽大处理,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三,与本案公诉人、法官达成共识。本案被告人许曾被判处缓刑,但缓刑期满,不符合累犯条件,应以猥亵儿童罪判处。
1、某某交通肇事罪2年试用期已过。2006年4月28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年)判处某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同时判决书明确表示,2006年1月5日,有人因涉嫌造成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1日被逮捕,拘留在日照看守所。虽然根据(2006)东兴子楚第161号刑事判决,从2006年4月28日起,缓刑考验期限为两年。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判决执行前拘留一个人的,拘留一天将被监禁一天抵消。换句话说,交通肇事罪的两年试用期已于2008年1月4日结束。由于缓刑期间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期满后不执行原判。
2.一定犯罪后猥亵儿童罪不构成累犯。
构成累犯需要严格的条件:
(1)主观条件:犯罪前后均为故意犯罪。
(二)处罚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或者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犯罪。
(3)时间条件:后一种犯罪发生在刑法实施或者前一种犯罪被赦免后5年内。
某某不符合累犯的主观条件,因为前罪中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所以不构成累犯。
综上,与本案公诉人、法官达成共识。本案被告人应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刑。请法院在考虑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基础上,酌情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供法院考虑。
辩护人:山东顺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
辩护状是用来对控诉的内容进行上诉和辩护,以证明被告无罪、有罪,或者提出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然后,在各种各样的辩护词中,五六懂法网网总结了一些写辩护词的要点和例子给大家。防御
主审法官和法官:
山东顺明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近亲属的委托,指定我为其辩护人参加诉讼。庭审前,辩护人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今天,他出庭,听取了法院的调查和证据以及质证,充分了解了案情。我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性质准确。
现就此案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第一,被告人认罪态度好。
被告主动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猥亵儿童罪隐瞒不报,事后难以取得相关证据。被告和受害者的叙述在案件的描述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案中,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第一次讯问时主动、主动认罪,对案件侦破起到了关键作用。可见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二、被告人后悔犯罪,悔过态度明显。
被告一直承认犯罪行为确实愚蠢,头脑发热,要求政府宽大处理,给他改过自新的机会。
第三,与本案公诉人、法官达成共识。本案被告人许曾被判处缓刑,但缓刑期满,不符合累犯条件,应以猥亵儿童罪判处。
1、某某交通肇事罪2年试用期已过。2006年4月28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06年)判处某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同时判决书明确表示,2006年1月5日,有人因涉嫌造成交通事故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11日被逮捕,拘留在日照看守所。虽然根据(2006)东兴子楚第161号刑事判决,从2006年4月28日起,缓刑考验期限为两年。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在判决执行前拘留一个人的,拘留一天将被监禁一天抵消。换句话说,交通肇事罪的两年试用期已于2008年1月4日结束。由于缓刑期间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期满后不执行原判。
2.一定犯罪后猥亵儿童罪不构成累犯。
构成累犯需要严格的条件:
(1)主观条件:犯罪前后均为故意犯罪。
(二)处罚条件:前罪和后罪都是或者应当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法犯罪。
(3)时间条件:后一种犯罪发生在刑法实施或者前一种犯罪被赦免后5年内。
某某不符合累犯的主观条件,因为前罪中的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所以不构成累犯。
综上,与本案公诉人、法官达成共识。本案被告人应以猥亵儿童罪被判刑。请法院在考虑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的基础上,酌情从轻处罚。
以上辩护意见供法院考虑。
辩护人:山东顺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