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肇事作者:池兴业 时间:2021-07-04 13:56:51浏览151次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本罪主要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申请。主观方面为过失,侵权客体为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包括铁路、公路、水上、空中和城市交通)。客观上是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按本罪处罚。
第三,本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违章,造成的危害后果如何,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该过错是否必然与重大事故有关。与毁坏车辆罪的区别主要看是故意行为还是故意毁坏仍在使用的车辆。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和量刑标准,本罪主要是指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本罪的构成要件。主体一般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申请。主观方面为过失,侵权客体为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包括铁路、公路、水上、空中和城市交通)。客观上是因违反交通运输规章制度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行为。
二、自行车、三轮车、人力车、畜力车、残疾人专用车等非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按本罪处罚。
第三,本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取决于行为人是否违章,造成的危害后果如何,是否存在主观过错,该过错是否必然与重大事故有关。与毁坏车辆罪的区别主要看是故意行为还是故意毁坏仍在使用的车辆。故意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