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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吗,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

来源:交通肇事作者:章海亦 时间:2021-07-05 09:01:54浏览111次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犯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里,五六懂法网网将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负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而申请驾驶证的最低年龄是年满18周岁且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笔者认为,对于16-18岁之间负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果这样的人开车,一定是无证驾驶。但是,无证驾驶的行为不列为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事实上,无证驾驶的行为在我看来也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一大威胁。因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严格的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规定,申请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岁。因此,16-18岁的中国公民不能获得驾驶资格。这样的人如果不喝酒不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既然开机动车是一种专业技术工作,那么无照驾驶对汽车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也是相当大的,不会比酒后开机动车轻。因此,笔者认为危险驾驶罪应包括无证驾驶。只有这样,才能完善这项立法的初衷。

二、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是指未指明或大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公共和私人主要财产以及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的安全。它是一种犯罪,其内容是侵犯或危害公众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它关注的是对“公众”利益的侵害,不一定会产生有害后果。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的目的是将生命、健康、财产等个人合法利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作为保护对象,因此要注意其社会性。“公共性”和“社会性”要求重视数量的“多数”。“多数”是公共交通安全概念的核心。因此,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公共安全。“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的可能对象和可能结果不能事先确定,行为人既不能具体预见,也不能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性或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随时可能扩大或者增加。“大多数”很难用具体的数字来表达。当行为使更多人感到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威胁时,应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只要该行为危及未指明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该行为仅侵犯特定少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则不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险。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按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得实行数罪并罚。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的,处拘留、罚款。犯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在这里,五六懂法网网将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谁

危险驾驶罪的主体是年满16周岁且精神正常的负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而申请驾驶证的最低年龄是年满18周岁且符合条件的自然人。笔者认为,对于16-18岁之间负完全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果这样的人开车,一定是无证驾驶。但是,无证驾驶的行为不列为危险驾驶罪的行为。事实上,无证驾驶的行为在我看来也是对公共交通安全的一大威胁。因为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需要严格的手续,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1条规定,申请驾驶证的最低年龄为18岁。因此,16-18岁的中国公民不能获得驾驶资格。这样的人如果不喝酒不开车,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既然开机动车是一种专业技术工作,那么无照驾驶对汽车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程度也是相当大的,不会比酒后开机动车轻。因此,笔者认为危险驾驶罪应包括无证驾驶。只有这样,才能完善这项立法的初衷。

二、危险驾驶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罪侵犯的法益是公共交通安全。公共交通安全是指未指明或大多数人的健康和生命、公共和私人主要财产以及良好的公共交通秩序的安全。它是一种犯罪,其内容是侵犯或危害公众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它关注的是对“公众”利益的侵害,不一定会产生有害后果。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的目的是将生命、健康、财产等个人合法利益抽象为社会利益作为保护对象,因此要注意其社会性。“公共性”和“社会性”要求重视数量的“多数”。“多数”是公共交通安全概念的核心。因此,不特定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是公共安全。“不特定”是指犯罪行为的可能对象和可能结果不能事先确定,行为人既不能具体预见,也不能实际控制,行为的危险性或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随时可能扩大或者增加。“大多数”很难用具体的数字来表达。当行为使更多人感到生命、健康或财产受到威胁时,应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只要该行为危及未指明或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即视为危害公共安全。如果该行为仅侵犯特定少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则不构成对公共安全的危险。

以上是五六懂法网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可以知道,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应当按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得实行数罪并罚。如有其他问题,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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