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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情理法 解决遗产争

来源:遗产分配作者:莫云韶 时间:2021-07-17 09:32:47浏览76次

2009年11月12日,当小粉在法官面前收到公公寄来的6000元时,双方激动地给泰来县大兴法院的法官们送上了一份大礼,并再三要求法官们回家做客。双方都应该好好感谢评委。

原来,小粉是泰来县大兴镇的一名农民。2009年初,小粉和萧蔷在恋爱一年多后举行了婚礼,并登记结婚。结婚时,萧蔷的父亲给了他们三栋价值六万多元的砖房,还买了一些家具和日用品。小粉的家人买了一台价值2000元的彩电。双方的好日子才过了四个多月。没想到,萧蔷突然得了一场急病,一个月后因治疗失败去世。留下哭成泪人的新婚妻子和余念华嘉的老父亲。幸运的是,这对年轻夫妇没有孩子,小粉也没有怀孕。丈夫去世后,公公和二叔以没有共同财产为由将小粉赶出家门,房子是老人建的,所以小粉不应该分得财产。但是小粉不同意,所以她向公公要财产。岳父想:我媳妇和萧蔷结婚四个多月了,给不了小粉一分钱,答应给她5000块。小粉同意了,但说:“我必须把家里给我的电视拿走。”公公一听就生气了:“没有”。双方陷入了僵局。小粉今年5月来到大兴法院,向法院公开宣告,要求继承萧蔷的遗产。分割婚后的房子、电视等财产价值4万余元,并提供了一张带有萧蔷名字的房屋照片等财产证据。

法院受理后,多次上门调解纠纷,并邀请当地村干部及其亲属。然而,双方的意见却大相径庭。岳父认为房子是老人建的。出于感情,她同意在媳妇没起诉时给她5000元。现在她不想给她一分钱。但儿媳认为房子是他们结婚时岳父给他们的,已经申请了一张房照,房产已经过户到他们小夫妻名下。这是这对年轻夫妇的共同财产。6万元的房子是她的一半,另一半是萧蔷的遗产。她和公公应该平分。此外,电视是小粉的婚前财产,必须归小粉所有。当负责此案的法官第一次来调解时,家里只有老人的二儿子,也就是小粉的二姐夫。萧蔷死后,他把岳父带到小粉和萧蔷结婚的房间,把小粉赶出去。调解过程中,老人和法官说自己懂法律,自己是高中老毕业生,知道房子已经给儿子儿媳了。但是现在他这么大了,小儿子去世后,家里卖掉了所有的财产,借了很多外债才娶了小儿子。如果房子判给儿媳妇,他将来怎么生活?现在二儿子已经答应照顾自己的老生活,帮助还债,但前提是这个房子不能给小粉。也就是说,答应给小粉的钱必须向二儿子借才能给。在第二次调解中,法官将老人的难处告诉了小粉,并从人情上解释了房子虽然已经过户,但从法律意义上来说是小两口的共同财产,但毕竟小两口结婚时间短,小粉也没有在这个家里创设共同财产。现在丈夫不在了,老人分这么多财产真的很难,所以小粉可以做出一些让步。小粉当时表示可以考虑,但双方仍未达成一致。2009年9月的一天,审判长和法院院长驱车40多里来到被告家,发现原来,被告和被告的二儿子在一起。得知老人不愿意让电视带走后,法院提供了调解意见:让小粉把这台电视留给岳父家纪念,让老人的二儿子多给他1000元钱作为电视机到小粉的折扣,送给小粉。双方都欣然接受了调解方案。为了完成最后期限,老人还差2000元。法院工作后,小粉同意几个月后支付。这就是本文开头感人的情节出现的原因。法官用情、理、法为翁和儿媳解决继承纠纷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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