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遗产分配作者:子车成业 时间:2021-07-18 08:07:52浏览100次
核心内容:分割遗产应该遵循哪些原则?根据《继承法》的规定,分割继承应遵循的原则包括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以及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编辑五六懂法网为您详细介绍了分割遗产保护应遵循的原则。
分割遗产要遵循的原则:
一、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因此,在分割,继承人在继承之前应该注意死者是否有遗嘱,如果有遗嘱,首先死者的财产应该通过遗嘱继承。
虽有遗嘱,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
5.遗嘱处理的遗产。
二、保留胎儿继承份额的原则。
在分割遗产中,如果死者有未出生的胎儿,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继承的数额一般以共同参与继承的法定继承人的平均数额为准。如果胎儿是活着出生的,这种继承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胎儿死产的,遗产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
三、物尽其用的原则。
遗产的分割应该有益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而不损害遗产的效用。对于不适合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分享等方式处理。继承人在分割的时候要注意这种精神的落实比如照顾缺房的继承人;照顾生产工具生产需要的继承人;我们要照顾从事相关业务的继承人对于图书资料等等。只有这样,才能有利于生产生活的需要。
《继承法》 相关规定: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但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