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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对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房产继承的最新规定

来源:再婚作者:邵以彤 时间:2021-09-19 23:27:25浏览81次

在再婚行为中,经常会出现与房产问题相关的纠纷。为了解决这些纠纷,我国《婚姻法》有相关规定.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婚姻法》关于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那就和五六懂法一起看看吧

一、婚姻法对再婚房产继承的规定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对再婚房产的继承规定如下:

(1)配偶一方死亡后,如果现在遗产继承结束,未亡配偶用自己的积蓄购买的公有住房,视为个人财产,死者配偶在购买时享受的优惠服务,只归于政策补贴,而非产业或产业权;夫妻一方死亡后,遗产未分配,且购房款由夫妻双方共同积累的,所购房屋视为夫妻共同遗产。

(2)如果是爱人的个人收入,所购房屋视为个人财产,婚前财产归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有遗言的,按照有用遗言继承;没有遗言的,依法继承,由爱人、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1、爱人、孩子、爸爸妈妈。

2.排在第二位的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 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

3.一般来说,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的份额应该相等。在分配遗产时,应该照顾那些在工作前有特殊困难的继承人。

二、新婚姻法关于再婚生育的规定

再婚子女享有与原婚姻所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司法解释中,以妻子擅自终止妊娠、侵犯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之间因为是否要孩子发生争执,导致感情破裂。一方要求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处理。

第二十一条父母有抚养教育子女的义务;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

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禁止溺婴、弃婴等杀婴行为。

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第二十三条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者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三、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法院审理应当区分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合理兼顾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提出了22条具体意见, 其中第六条与现行婚姻法相抵触,不再适用,其余条款也应作为法院审理离婚的依据,包括:

1.夫妻双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约定财产归属的,双方没有争议的,按照约定办理离婚。但是规避法律是无效的。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一方或双方购买劳务和财产所得;

一方或双方继承、赠与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除外);

一方或双方从知识产权中获得的经济利益;

一方或双方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所得;

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其他合法收入

4.婚后所得的财产,由夫妻两地分别管理和使用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财产在分割,由各方管理和使用的财产应归各方所有。双方分割的财产差异较大的,应当以相当于双方差额的财产予以抵销。(作者:我觉得这个规定不公平。如果一方财产是5,另一方财产是3,差额应该是2,有财产的一方给另一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成5,财产多的一方变成3,这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错误,但这是合理的,也是非法的。千虑,一个聪明人,一定会犯错误。

5.如果你已经登记结婚,尚未同居,一方或双方赠送的礼品、礼金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要考虑财产来源和数量的合理分割。原则上,各方购买和使用的财产归各方所有。

6.如果婚前一方拥有的财产,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8年后房屋等有价值的生产资料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4年后视为有价值的生活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拥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继续而转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文与此解释冲突,因此不再适用)

7.夫妻个人财产或者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不能提供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不能核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等的。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不同。个人使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9.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占用的财产可以分配给一方,取得占用财产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占用财产价值的一半。

(这里,立法者显然考虑了5-2=3的问题)。

10.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以分配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接受生产资料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财产价值的一半。

11.离婚时,夫妻共同经营且当年无收入的种植业,应视为有利于生产经营发展,合理分割或打折。

12.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拥有的房屋进行了修缮、翻新、拆除。离婚时产权未变更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属于应归对方的份额,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对方;扩建后,房屋扩建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期限不应限定为8年)

以上就是婚姻法如何规定再婚房产继承的全部内容。再婚中,除了对房产的继承有所怀疑外,孩子的问题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如果你有更多的法律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的相关律师,他们会给你专业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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