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再婚作者:道帆 时间:2021-09-21 01:57:30浏览124次
最近,许多人对如何在重庆,为再婚夫妇获得出生许可感到困惑,他们一直在咨询边肖。今天,五六懂法网边肖梳理了以下内容来解决这个问题,希望能帮助你回答你的问题。
市民问题:我和老公属于再婚夫妻。我老公再婚前有个孩子,还不到3岁。我们去男方所属的地方申请出生证明。然而,计生办区不允许申请出生证明,理由是该男子的孩子不到3岁。有什么法律要求吗?如果你去找女方申请出生证明,结果还是一样还是要怎么做才合法?
綦江区政府批复:
根据《重庆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申请生育的夫妻,女方不满28周岁的,申请生育的时间至少间隔三年。因您未满28周岁,且您丈夫再婚前所生子女未满3周岁,您夫妻不符合申请再生育服务证的条件,不能申请再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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