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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结婚证上会显示二婚吗?二婚结婚证上能显示出来吗

来源:再婚作者:捷涵梅 时间:2021-09-21 04:47:30浏览128次

不管是第一次结婚还是第二次结婚,办理结婚证的流程都是一样的,那么办理结婚证办理再婚时该如何办理呢?如果是二婚,结婚证会显示是二婚吗?接下来,五六懂法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这方面的知识。欢迎阅读!

二婚证不会显示二婚。

婚姻登记大致可以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环节。

(1)应用。

在中国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必须亲自到其中一个账户所在的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申请时,应持有以下文件和证明:

(一)户籍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3)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还应持有离婚证。所有持有完整证件并符合法律要求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都可以携带证件和男女照片向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的有关文件、证件,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2)考试。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查明婚姻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有歧义的,应当询问当事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注册。

1.注册它。

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立即登记,发给结婚证;离婚的,应当注销离婚证。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受到单位或者他人干涉,不能取得所需证件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发现其确实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

2.没有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2)非自愿;

(三)有配偶的;

(四)三代以内属于直系血亲或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宜结婚的疾病的。

再婚登记手续。

(1)中国离婚公民在中国申请再婚,如果其之前的婚姻关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在外国解除的,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决予以承认,但必须由他居住的国家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二)在中国申请再婚的离婚外国人,必须出示离婚证。如果之前的婚姻是根据当地法律通过外国司法程序解除的,应同时提供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前配偶的国籍证明。如果前配偶是中国,公民,其离婚证(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离婚判决书)必须得到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和承认。被裁定认可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前配偶是外国公民,或者以前的婚姻关系是在外国婚姻登记处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不需要经过我国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但必须经过本国公证处公证,经过本国在外交部或外交部,的授权机构认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直接由本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三)持有中国人民法院第一审离婚判决书的一方申请再婚的,应当提供出具离婚判决书的证据

(五)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将中国人民法院作出的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的裁定或者经公证、认证的离婚证、国籍证明或者离婚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纳入结婚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六)与中国签订民事司法协助条约的外国法院出具的离婚证在中国使用的,按条约有关规定办理。

(七)申请结婚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明或者证明被涂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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